一、交存情况查询
对于无法确定自己房屋是否交存过维修资金的,可登录网址www.aswxzj.com进行查询。
二、补交标准
具体补交标准如下:
1、商品房按当年购房发票金额的2.5%补交维修资金。
2、房改房按房改成本价的2%补交维修资金。
房改成本价标准如下:
●1997年及以前房改成本价:800元/平(即维修资金16元/平)。
●1998年及以后房改成本价:830元/平(即维修资金16.6元/平)。
3、回迁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按当年评估价的2.5%补交维修资金。
三、滞纳金标准
《鞍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鞍山市人民政府令第169号)的规定:尚未交存维修资金的产权人,应在3个月内补交维修资金。逾期不补交维修资金的,按日征收0.5‰的滞纳金。对于拒不交存维修资金和滞纳金的相关产权人,由业主委员会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法对其提起诉讼。
四、维修资金缴费地点
千山区、铁西区及其他城区居民,均可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铁西区虹桥南)进行补交;
铁东区居民,请到市房屋产权发证中心(铁东区解放路立交桥东)进行补交;
立山区和高新区居民,请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立山分中心(立山区水源岗东500米)进行补交。
五、常见问题
1、哪些房屋应该交存维修资金?
除公房以外,所有产权房(含商品房、房改房、回迁房、集资房、经济适用房和安居房)都应该交存维修资金。
2、维修资金、日常维修修费和物业服务费有什么不同?
维修资金是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中修的资金。日常维修费由管房单位收取,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日常维护。物业服务费由物业服务企业收取,包括基本服务、房屋管理、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保安、保洁、绿化六项服务。
3、维修资金的用途是什么?
维修资金归产权人所有,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中修。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时,费用由大中修工程涉及的产权人按建筑面积分摊。因房屋拆迁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房屋灭失的,维修资金余额返还给产权人。
4、为解决人多拥挤问题,市房产局采取了哪些政策?
为了提高办事效率,市房屋产权发证中心、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立山分中心共增设了16个维修资金窗口。今后,每天办理人数将由原来的700人增至2800人。
提醒广大市民:补交的期限暂定为4月30日。将根据实际补交情况,适时延长补交期限,确保广大业主都能够及时补交维修资金。
咨询电话:2250318、5202100。
对于无法确定自己房屋是否交存过维修资金的,可登录网址www.aswxzj.com进行查询。
二、补交标准
具体补交标准如下:
1、商品房按当年购房发票金额的2.5%补交维修资金。
2、房改房按房改成本价的2%补交维修资金。
房改成本价标准如下:
●1997年及以前房改成本价:800元/平(即维修资金16元/平)。
●1998年及以后房改成本价:830元/平(即维修资金16.6元/平)。
3、回迁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按当年评估价的2.5%补交维修资金。
三、滞纳金标准
《鞍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鞍山市人民政府令第169号)的规定:尚未交存维修资金的产权人,应在3个月内补交维修资金。逾期不补交维修资金的,按日征收0.5‰的滞纳金。对于拒不交存维修资金和滞纳金的相关产权人,由业主委员会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法对其提起诉讼。
四、维修资金缴费地点
千山区、铁西区及其他城区居民,均可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铁西区虹桥南)进行补交;
铁东区居民,请到市房屋产权发证中心(铁东区解放路立交桥东)进行补交;
立山区和高新区居民,请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立山分中心(立山区水源岗东500米)进行补交。
五、常见问题
1、哪些房屋应该交存维修资金?
除公房以外,所有产权房(含商品房、房改房、回迁房、集资房、经济适用房和安居房)都应该交存维修资金。
2、维修资金、日常维修修费和物业服务费有什么不同?
维修资金是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中修的资金。日常维修费由管房单位收取,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日常维护。物业服务费由物业服务企业收取,包括基本服务、房屋管理、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保安、保洁、绿化六项服务。
3、维修资金的用途是什么?
维修资金归产权人所有,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中修。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时,费用由大中修工程涉及的产权人按建筑面积分摊。因房屋拆迁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房屋灭失的,维修资金余额返还给产权人。
4、为解决人多拥挤问题,市房产局采取了哪些政策?
为了提高办事效率,市房屋产权发证中心、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立山分中心共增设了16个维修资金窗口。今后,每天办理人数将由原来的700人增至2800人。
提醒广大市民:补交的期限暂定为4月30日。将根据实际补交情况,适时延长补交期限,确保广大业主都能够及时补交维修资金。
咨询电话:2250318、5202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