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五十年代吧 关注:3,757贴子:753,244
  • 2回复贴,共1

部分国人的悲哀,可怜---------抢盐又退盐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抢盐潮”渐退“退盐族”出现
羊城晚报讯记者许悦、孙晶,实习生李瑞,通讯员冯启明、岳佳综报道:随着多个相关部门相继出来辟谣,18日“谣盐”逐渐散去,食盐抢购风波宣告平息。羊城晚报记者从广东省物价局了解到,抢盐潮后再现退盐潮。短短两天的时间,省物价局接到举报商家哄抬盐价的投诉多达420宗,而18日又有很多买了大量食盐的人,投诉商家不给退货。【今日话题:抢购食盐毫无必要】
统计 广州前天卖盐千吨
“截至18日下午5时,全省各地的实时监控显示,21个地级以上市的食盐供应全部恢复正常,食盐抢购风波宣告平息。”广东省盐务局新闻发言人冯启明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透露:“从16日下午2时开始,到18日结束的食盐抢购风,虽然只持续了两天,但卖出了平时一个月的销量。如广州,17日当天的销量高达1000吨,而在平常,广州一天食盐的销量也就180-200吨。”
“根据我们的监测报告,第一单食盐抢购发生在16日下午2时的茂名,之后迅速从一个超市蔓延到一片地区,然后又‘传染’给隔壁的阳江;当天下午6时左右,全省已有1/3的地区发生了食盐抢购风;到了当天晚上9时左右,抢购风蔓延到了全省2/3的地区,蔓延速度让人吃惊。其中,广州、深圳这两个人口最多的城市,食盐抢购得最多。”



1楼2011-03-20 06:25回复
    人情 部分超市凭票可退
    抢购食盐之后又想退货?面对这群消费者,经销商到底该不该给退货?广东百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越秀区政协委员周贤军对此表示:“消费者和商家的这种买卖行为是一种自愿的买卖关系。如果不是因为正当的理由退货(如产品质量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商家需承担责任的原因),就是一种违反合同的行为,商家可以不予退货。消费者此番因为听到社会的谣言而大量采购了食盐,也不是属于不可抗力。因此,建议消费者以后在做出此类行为时应该三思而后行,不要随便听信谣言,反而给自己带来更多的麻烦。”
    羊城晚报记者也发现,部分超市虽然有在销售商品后7天可以无理由退货的条款,但是对食品一般不这样操作。有大型超市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国家相关法律规定食品的退货非常严格,因为担心投毒等问题,除非是质量问题,否则一律不予退货,因此超市在此次购盐潮后也是不接受退货的。”
    不过,记者18日从广州部分大型超市还是了解到,对有相关超市小票、食盐包装完好的消费者,确实需要退货的,超市也会接受退货。
    


    2楼2011-03-20 06:27
    回复
      2025-09-10 20:13:56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3楼2011-03-20 08:2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