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说这同一段语言文字所产生的另一种不同的结论。
这段四句并列句中的语言单词、单元(词元)token的划分是:
在这四句话中有平行对等的token最小语义单元:
有“四本书”token单元:《情僧录》、《红楼梦》、《风月宝鉴》、《金陵十二钗》。
有“四位作者”token单元:情僧(空空道人)、吴玉峰、孔梅溪、曹雪芹。
有动词token单元:【改】、【题曰】、【则题曰】、【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
仔细看在这四句并列句的文字表达中,第一句中缺少了“情僧”的文字表达,从以前的内容看又有情僧的详细描写,所以读者也就可以理解这句话中省略的“情僧”是可以理解到的。
所以一句话从语言文字学的学术规范中,是可以省略掉读者可以理解到的单词内容的(token)。
那么这四句并列句,除了第一句省略掉了“情僧”这个token单词以外,还省略掉了什么token单元?
还省略掉了《石头记》这个token单元,除了第一具有明确的表达外,后三句都把《石头记》这个关键的token单元省略掉了。
至此我们又找到了另一个关键的token词元,就是token词元《石头记》。
如果把这四句并列句原文中缺少的关键token词元强行的加进去就会是:
(第一句)“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
(第二句)【至吴玉峰“改《石头记》”题曰《红楼梦》。】
(第三句)【东鲁孔梅溪“改《石头记》”则题曰《风月宝鉴》。】
(第四句)【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改《石头记》”题曰《金陵十二钗》。】
(其中的“”号中的“改《石头记》”包括“情僧”是我强行加进去的,但也是语言文字学中学术规范允许省略的,作者精通语言文字学,所以才故意的艺术化的省略掉后三句话中“改《石头记》”)
既然作者的这种省略掉关键的token单元《石头记》是符合学术规范的,那这四句并列句的语义结论就不一样了,
这四句并列句是在说对《石头记》这一本书进行“改编”产生的四种不同的“四本书”,而不是在说“四本书”的成书过程。
当《石头记》这个关键的token词元出现后,主角变了!
原来的主角(主题)是:“四本书”的成书过程。
现在的主角是:《石头记》。
这就产生了无法确定的两种结论的选择:
1这同一段文字是在讲【“四本书”的成书过程】。
2这同一段文字是在讲《石头记》这一本书。
这就是石头记中同一段文字产生两种不同结论的不确定性。
这都是读者忽略掉了《石头记》这个关键的token词元,而作者的这种省略的表达又是符合学术规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