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新民晚报记者) 在德国,刚起床,就匆匆忙忙往斯图加特赶,要去采访法国和瑞士队的世界杯赛。车上上网,没想到我的博客因为一篇小稿子,现在如此热闹。
上了博客,自己也吃了一惊。看到那么多评论,第一次感受到玉米们的热情。
超女我也看,去年从十强到三强,PK每场都看。最后三甲竞争那场漏过了,当时觉得,李宇春进三强后,肯定就是她冠军了。我很喜欢听她唱《我的心里只有你没有她》,另外,我也很欣赏黄雅莉。
我没有想到的是,一篇小文章,会引起如此大的争议。其实,我想,可能这里发言的人,对“写文章”这件事,还不太熟悉。
写东西的第一步,一定是“借鉴”。如果大家有空,看看王朔和古龙早期的文章,那里面,充满着对其他作家思路的借鉴,而且,像古龙《流星·蝴蝶·剑》中的行文、人物构造和情节发展,完全就是向《教父》脱帽致敬。《无间道》三部曲中,第二部明星最少,拍得却最好看,其中,也充满着《教父》的影子。
即便这样,也没人说他抄袭。为什么呢?因为在借鉴的过程中,有了自己的味道,有了自己的风格。
以前有一名作家(好像是刘心武),做梦时,梦到了“江湖夜雨十年灯”这句话,觉得很好,就拿出来写了。没想到,这是前人早就写过的,他熟读之后,变成了自己的东西。但即便完全一样,我也觉得,这名作家不能算抄袭,因为他有了自己的“再创造”。
再回到我自身。不要说以前,现在写文章时,经常也会有一两句话,从余秋雨、古龙、林清玄、余光中那里,获得灵感。我个人一直觉得,写文章这种东西,自己感觉舒服,就行了。
人的一辈子,能做多少事情呢?现在,体育评论这个行当里,参差不齐,李宇春能够加入进来,以超女的视角写球评,这是很好的事情。
我觉得,李宇春不是抄袭。还是那句话,因为她写出了自己的味道。
我是新民晚报一名体育记者。我的想法,是好好地完成世界杯报道。如今这种议论纷纷的局面,是我不愿意看到的。连打折机票的广告,都在我的博客上大行其道,何必呢?春春也不容易,从小女孩到巨星,不过一年工夫,让她安静一下吧。
对玉米们,我佩服你们的坚持。 以后有空,还请多来坐坐。毕竟,现在我和李宇春,都算是世界杯比赛的评球者了。
晏秋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