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上海的鬼天气真是越来越冷了,走了没多久,早茶的热气全都散光了,我为了显得苗条些,那件灰色大衣里就套了件薄薄的短袖毛衣。先前在小皮的车上倒没怎么觉得冷,现在可就不对了,我像个小老太一样呵呵呵的直呼热气,可手还是冻得跟个胡萝卜似的。Jamfer看看我,什么话都没说就把我的手裹进他的手掌里面,然后他又把自己拉我的手插进了他大衣的口袋里。不知道为什么,那种温度让我忘了甩掉他的手并且大骂他色狼的冲动,也就是觉得暖洋洋的,这样裹着也蛮舒服的,于是,我也就没挣扎任他拉着手走过了好几条大街。在路人眼里,我们看起来就像对小情侣的样子,恩恩爱爱的,可是只有我知道我们认识才不到三个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