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近日香港杂志《一本便利》,以卑劣的手法获得了阿娇在马来西亚演唱会后台的偷拍照。对于此事,我们深感愤怒,这一事件已经完全侵犯了艺人的私隐权。这样的报道对艺人、艺人的亲友、fans均造成了无法弥补的伤害。此周刊完全无视行业应有的传媒道德,为了销量数字,妄顾他人的感受,做出如此无耻的行为,令人发指。对此,我们表示强烈的谴责。
我们不能坐以待毙,要以行动支持阿娇,以行动表示对此事的强烈谴责。
请大家将对此事的不满(请表示严重谴责该杂志社偷拍行为)以及意见统一发送e-mail到以下5个部门(一定要5个一起发送)。注意:需要书写繁体。
广播事务管理局(广管局)
e-mail : ba@tela.gov.hk
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
e-mail:enquiry@tela.gov.hk
太阳日报
e-mail: soc.service@the-sun.com.hk
东方日报
e-mail: soc.service@oriental.com.hk
英皇娱乐
e-mail: cmsham@emperorgroup.com.hk
越多人的发送,表示越多人对此事的关注,越多人觉得此事件的严重性。我们必须要引起各界对此事的重视,为免同类之事件继续发生。请大家立刻行动起来,一人一信(最好有自己的意见,不要每个人都照搬下面的样板,样板只作参考用),要记住我们是理性的,请大家在用词方面千万要注意。我们是要用最理智的方法,去谴责此次不道德之行为。谢谢大家。
投诉信样板 (可以作为参考)
2006.8.23出版的第761期《壹本便利》,以卑劣的手法获得了twins组合成员锺欣桐(阿娇)在马来西亚演唱会後台的偷拍照,并将该照片作为封面主打内容刊登出来,配以不堪入目的标题出版发行。
对于此事,我们深感愤怒,这一偷拍事件已经完全侵犯了艺人的私隐权。在艺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拍摄照片甚至影像以此曝光艺人个人隐私的行为,其实已经发生过不止一次,被伤害的艺人也不只锺欣桐(阿娇)一个。这样的偷拍照片在社会上、网络上传播,对艺人、艺人的亲友还有我们fans均造成了无法弥补的伤害。我们不能容忍我们喜爱的艺人受到这种侮辱!此周刊完全无视行业应有的传媒道德,为了销量数字,联合一些为了利益抛弃人格偷拍艺人隐私的不法分子,妄顾他人的感受,做出如此无耻的行为,令人发指。对此,我们表示无比的愤怒和强烈的谴责。
在私人地方偷窥偷拍应属刑事罪行, 无论主使他人偷拍, 引用偷拍照片均属不道德行为, 对当事人不尊重, 侵犯当事人私稳, 影响当事人声誉; 封面淫亵及不雅, 标语令人不安, 无型中鼓励其他人效法,败坏社会风气,影响年青人及下一代。
在此,我强烈要求《壹本便利》杂志社对於刊登偷拍照片一事向锺欣桐(阿娇)公开道歉,还她一个公道;并希望有关部门能对於此事进行查处,严肃处理刊登偷拍照片的杂志社,对进行偷拍的责任人进行处罚,并完善相关法律,避免此类偷拍事件的再次发生。
还有请大家可以以个人fans的名义联署,详细请看
http://www.twinsfans.net/bbs/vie ... &extra=page%3D1
请大家致电到以下机构投诉:
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 (852)2676 7676
广管局电话 (852) 28278488
太阳报传真 (852)3600 9900
香港EEG歌迷会传真 (852)2893 6229
千万记住,我们是理性的,要说明这件事是不道德的.不要骂脏话喔.
[ 本帖最后由 思宁 于 2006-8-24 11:43 PM 编辑 ]
我们不能坐以待毙,要以行动支持阿娇,以行动表示对此事的强烈谴责。
请大家将对此事的不满(请表示严重谴责该杂志社偷拍行为)以及意见统一发送e-mail到以下5个部门(一定要5个一起发送)。注意:需要书写繁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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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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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多人的发送,表示越多人对此事的关注,越多人觉得此事件的严重性。我们必须要引起各界对此事的重视,为免同类之事件继续发生。请大家立刻行动起来,一人一信(最好有自己的意见,不要每个人都照搬下面的样板,样板只作参考用),要记住我们是理性的,请大家在用词方面千万要注意。我们是要用最理智的方法,去谴责此次不道德之行为。谢谢大家。
投诉信样板 (可以作为参考)
2006.8.23出版的第761期《壹本便利》,以卑劣的手法获得了twins组合成员锺欣桐(阿娇)在马来西亚演唱会後台的偷拍照,并将该照片作为封面主打内容刊登出来,配以不堪入目的标题出版发行。
对于此事,我们深感愤怒,这一偷拍事件已经完全侵犯了艺人的私隐权。在艺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拍摄照片甚至影像以此曝光艺人个人隐私的行为,其实已经发生过不止一次,被伤害的艺人也不只锺欣桐(阿娇)一个。这样的偷拍照片在社会上、网络上传播,对艺人、艺人的亲友还有我们fans均造成了无法弥补的伤害。我们不能容忍我们喜爱的艺人受到这种侮辱!此周刊完全无视行业应有的传媒道德,为了销量数字,联合一些为了利益抛弃人格偷拍艺人隐私的不法分子,妄顾他人的感受,做出如此无耻的行为,令人发指。对此,我们表示无比的愤怒和强烈的谴责。
在私人地方偷窥偷拍应属刑事罪行, 无论主使他人偷拍, 引用偷拍照片均属不道德行为, 对当事人不尊重, 侵犯当事人私稳, 影响当事人声誉; 封面淫亵及不雅, 标语令人不安, 无型中鼓励其他人效法,败坏社会风气,影响年青人及下一代。
在此,我强烈要求《壹本便利》杂志社对於刊登偷拍照片一事向锺欣桐(阿娇)公开道歉,还她一个公道;并希望有关部门能对於此事进行查处,严肃处理刊登偷拍照片的杂志社,对进行偷拍的责任人进行处罚,并完善相关法律,避免此类偷拍事件的再次发生。
还有请大家可以以个人fans的名义联署,详细请看
http://www.twinsfans.net/bbs/vie ... &extra=page%3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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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记住,我们是理性的,要说明这件事是不道德的.不要骂脏话喔.
[ 本帖最后由 思宁 于 2006-8-24 11:43 PM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