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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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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骑电动车带朋友正常行使被撞,那驾驶员为了保险方便就让**认定自己全责,但由于我朋友由于医疗费上升那人不愿承担医疗费和其它赔偿,说什么我也有百分之三十责任,但他已经被认定全责,以后我朋友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我是否还要被我朋友起诉和承担那三十责任赔偿费用?!


来自手机贴吧1楼2011-12-01 12:17回复
    责任的承担以责任认定书为依据。
    我的联系方式:手机-18202084624 QQ-943400949。联系人:广东一粤律师事务所--卢建辉。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49号之一津滨腾越大厦南塔711-712室(公交站名:天河、人民日报华南分社,地铁:体育西G出口)。
    因本人有时要外出办事,来所前先电话联系。


    2楼2012-12-25 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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