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脑子又一刻地麻木了。我想这是人类的一种本能反应,为的就是不让人在极端环境中崩溃发疯。我几乎是手脚并用一步三寸从狼尸边上挪开的,没爬出去两米就扑倒在地上狂吐起来。我想叫、想骂、想从这个世界上消失算了。这他妈是一场噩梦吧?!血腥味在我的嘴里手上衣服上不断刺激着我的神经。我嘶吼起来涕泗横流,却已经发不出一点声音。我是天性不喜欢杀生的人。为什么会这样。
过了一会儿我渐渐平静下来,与其说是冷静不如说是身体上的疼痛让我回归到现实中。我草草检查了一下身体,身上和腿上都有被狼抓出的或深或浅的伤口,不知是狼血还是人血的血凝块把我的皮肉和撕成条状的衣服粘在一起,一扯就疼。我看基本上都止血了估计没伤得太深也不去管它,就去看我的右手。
刚才那阵疯狂的杀戮行为带给我的也是很要命的代价,破酒瓶在一扎一拔中造就碎成片,而我在极端情况下也没感觉到疼。现在就有好几片玻璃碴扎在我的手掌上。我试着一拔,顿时疼得额头突突直跳。我犹豫了一下顺势坐在地上歇口气,左手习惯性地摸了一下口袋——没有烟。
我一愣,便自顾自摇头苦笑起来。自从和那个女孩认识以来我就努力戒烟哄她开心,口袋里一直忍着不再装香烟。现在女孩跑了烟也抽不到,我这算什么?话说回来,我不就是因为她的离开伤心欲绝,不听我妈的话跑到外面刷酒露宿公园,这才不明不白来到这个破地方么?我到底是为了谁?为了什么?
人,***是一种至愚至贱的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