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杀生学处 (Pàõàtipàtà veramaõã)
离杀生学处,有时也译为不杀生戒。也就是戒除杀生的学处。
生,巴利语pàõà,直译为息生、有息者,即有呼吸的生命。凡是拥有命根的蕴相续,或者执取该蕴相续所施设的有情称为“生”。
“生”包括:
1.人(manussa) ——凡投生于人趣者,从初入母胎的第一个心识(结生心)开始,直到死亡这一段期间都称为“人”;
2.畜生(tiracchàna) ——象、马、牛、狗、鸡,乃至蚊虫、蚂蚁等皆是;
3.非人(amanussa) ——如亚卡(yakkha,夜叉)、饿鬼(peta)、龙(nàga)、天神(devatà)等。
由于植物并没有命根,只属于无意识的“非执取色”(anupàdinna råpa),并非“生”,故不包括在内。杀生是指故意夺取有息者的生命。自杀也属于杀生。
杀生的方式既包括自己亲手杀、教他人杀,也包括通过赞叹或鼓励而使对方死亡[2],以及堕胎等。具足了五个条件即构成杀生:
1.生命;
2.知道是生命;
3.存有杀心;
4.付出努力;
5.由此而死。
以下情况不构成违犯: 1.非故意——他并没有想:“我要以这样的方法来杀死它 (他)。”在没有杀害意图的情况下作出行动导致对方死亡。例如建造房舍时失手掉落石块,不小心压死下面的人。
2.不知道——他并不知道“通过这样它(他)将会死。”而作出行动导致对方死亡。例如: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有毒的食物拿去喂狗,那只狗因而被毒死。由于不知情,所以不犯。
3.没有使对方死的意图——并没有使对方死的意图而作出行动导致对方死亡。例如:当有人生病时拿药给病人吃,他因此得并发症而死。
4.疯狂者——由于胆汁等的关系而得了无法治疗的狂乱病。
5.心乱者——由于亚卡等的关系而使心迷乱。当火和黄金、粪便和檀香同时出现时,他都无法分辨好坏。以此为判定的标准。(Pr.A.66, 179)
离杀生学处,有时也译为不杀生戒。也就是戒除杀生的学处。
生,巴利语pàõà,直译为息生、有息者,即有呼吸的生命。凡是拥有命根的蕴相续,或者执取该蕴相续所施设的有情称为“生”。
“生”包括:
1.人(manussa) ——凡投生于人趣者,从初入母胎的第一个心识(结生心)开始,直到死亡这一段期间都称为“人”;
2.畜生(tiracchàna) ——象、马、牛、狗、鸡,乃至蚊虫、蚂蚁等皆是;
3.非人(amanussa) ——如亚卡(yakkha,夜叉)、饿鬼(peta)、龙(nàga)、天神(devatà)等。
由于植物并没有命根,只属于无意识的“非执取色”(anupàdinna råpa),并非“生”,故不包括在内。杀生是指故意夺取有息者的生命。自杀也属于杀生。
杀生的方式既包括自己亲手杀、教他人杀,也包括通过赞叹或鼓励而使对方死亡[2],以及堕胎等。具足了五个条件即构成杀生:
1.生命;
2.知道是生命;
3.存有杀心;
4.付出努力;
5.由此而死。
以下情况不构成违犯: 1.非故意——他并没有想:“我要以这样的方法来杀死它 (他)。”在没有杀害意图的情况下作出行动导致对方死亡。例如建造房舍时失手掉落石块,不小心压死下面的人。
2.不知道——他并不知道“通过这样它(他)将会死。”而作出行动导致对方死亡。例如: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有毒的食物拿去喂狗,那只狗因而被毒死。由于不知情,所以不犯。
3.没有使对方死的意图——并没有使对方死的意图而作出行动导致对方死亡。例如:当有人生病时拿药给病人吃,他因此得并发症而死。
4.疯狂者——由于胆汁等的关系而得了无法治疗的狂乱病。
5.心乱者——由于亚卡等的关系而使心迷乱。当火和黄金、粪便和檀香同时出现时,他都无法分辨好坏。以此为判定的标准。(Pr.A.66, 1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