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校专科层次招生补录工作的通知日期:2012-8-13 23:13:40 来源: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各有关高校,各市、州招办: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专科层次新生报到流失率较高的学校可书面报经省招考委同意后予以补录,为此,省录取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9月下旬进行一次专科层次补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补报对象
1.专科一批补报志愿对象为专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文科405分,理科392分)上未被录取的考生;
2.专科二批补报志愿对象为专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文科220分,理科210分)上未被录取的考生。(二)志愿填报
我院于9月21日18:00时前向市州招办提供补录院校名单、缺额专业及人数。市(州)、县(市、区)及时向社会公布补录相关信息。
9月22日,符合补报志愿条件的考生补填志愿。考生务必及时在网上查阅,并于9月22日8:00- 18:00内在网上补报学校及专业志愿(如果网络不通,考生应及时到县、市、区招办或其它网络正常的地方上网查询、补报志愿)。
普通类考生填报补录志愿,可分别选报相应批次的四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最多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