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尤其是大型央企,垄断了国家资源,效益却老是高不起来,为了维护业绩和企业领导人的高薪,只有下狠心压低工人的工资。
————————
顺序搞颠倒了。改制年代,让原来有保障的工人下岗,用的才是“铁饭碗弄得效益高不起来”的理由。然后招进来的(包括“返聘”)就多半是派遣工(劳务工)身份。像众所周知的中石油、中石化之类的盈利大户,照样使用大量低薪的派遣工
抄一段读笔:
读后感写在【】内,其余为所读的文——
读《浅议油田企业加强劳务派遣工思想政治工作的现实必要性》
油田企业经过改革重组,存续公司和上市公司的分离以及主辅分离,在减员增效措施和劳动定员调整的双重作用下,很多岗位出现缺员状况,劳务派遣制在油田企业用工中得到广泛实施。目前,一线劳务工已占一线人员比例的40%~60%,相当一部分人己成为生产骨干,加强对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研究与分析并做好劳务派遣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便显得尤为重要。
【“减员增效措施和劳动定员调整”看来又是“大大超额完成”,不仅裁掉了“冗员”,还搞到“很多岗位出现缺员”的地步。缺多少?“一线劳务工已占一线人员比例的40%~60%”!而且从趋势来看,这个比例还要增加:“随着劳务工在油田新录用人员中所占比例越来越高,熟练劳务工在生产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油田建立科学完善的管理体制势在必行。”可注意的:1、劳务工主要用于“一线生产”;2、这些陆续成为“生产骨干”的劳务工绝非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也就是说,当然是违法用工……另,从前“劳务工”专指农民工。现在,在官方报告中也常以“劳务工”指代“劳务派遣工”了。】
我国劳务派遣模式:首先法律对派遣单位的资质虽有要求但没有实际约束力,劳动监管部门现实的执法权十分有限。通常是用工单位自己招工,自己培训。然后由用工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找一家劳务派遣公司,由劳务公司出面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然后人员由用工单位进行日常管理。
【犬总“痛心疾首”的劳务派遣模式,肇端于国企改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