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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修正案夭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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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修正案二审夭折!


IP属地:广西1楼2012-08-21 18:35回复
    不会吧??你哪来的消息


    2楼2012-08-21 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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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看到了,没有劳动法修正案,MA DE这帮利益阶层还真是够无耻的,广大包身工又一次被无情出卖了,我草


      3楼2012-08-22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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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哪里看到的?


        IP属地:河北来自掌上百度4楼2012-08-22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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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槽他吗的


          IP属地:山西5楼2012-08-22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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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大这回下了决心,修改《劳动合同法》,目的是在企业里推行同工同酬,把数千万莫名其妙被叫做“派遣工”的劳动者从超低工资、永无希望的困境中解救出来。大家都在欢呼,我却难得高兴。 “派遣工”是怎样来的?改革后,国企尤其是大型央企,垄断了国家资源,效益却老是高不起来,为了维护业绩和企业领导人的高薪,只有下狠心压低工人的工资。他们想出个主意:把他们自己和人数很少的老职工叫“正式工,”把外面招来的大批量的工人叫“派遣工,”派遣工由中介公司“派遣”而来,不是企业的人,企业不和他们签劳动合同因而不承担任何责任,可以只给最低的工资,可以不办理社保医保不给任何福利,大量低成本的派遣工负担了企业最重最苦的活,创造了利润,维持国企领导人几十万、几百万的年薪,维持裙带关系下的处长科长十几万的年薪。这就是“派遣工”的实质。


            6楼2012-08-25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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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大这回下了决心?谁看到了?我看到的是二审夭折了,不知啥年月能审议了,等通过的爬不动的时候了


              7楼2012-08-25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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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企尤其是大型央企,垄断了国家资源,效益却老是高不起来,为了维护业绩和企业领导人的高薪,只有下狠心压低工人的工资。
                ————————
                顺序搞颠倒了。改制年代,让原来有保障的工人下岗,用的才是“铁饭碗弄得效益高不起来”的理由。然后招进来的(包括“返聘”)就多半是派遣工(劳务工)身份。像众所周知的中石油、中石化之类的盈利大户,照样使用大量低薪的派遣工
                抄一段读笔:
                读后感写在【】内,其余为所读的文——
                读《浅议油田企业加强劳务派遣工思想政治工作的现实必要性》
                油田企业经过改革重组,存续公司和上市公司的分离以及主辅分离,在减员增效措施和劳动定员调整的双重作用下,很多岗位出现缺员状况,劳务派遣制在油田企业用工中得到广泛实施。目前,一线劳务工已占一线人员比例的40%~60%,相当一部分人己成为生产骨干,加强对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研究与分析并做好劳务派遣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便显得尤为重要。
                【“减员增效措施和劳动定员调整”看来又是“大大超额完成”,不仅裁掉了“冗员”,还搞到“很多岗位出现缺员”的地步。缺多少?“一线劳务工已占一线人员比例的40%~60%”!而且从趋势来看,这个比例还要增加:“随着劳务工在油田新录用人员中所占比例越来越高,熟练劳务工在生产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油田建立科学完善的管理体制势在必行。”可注意的:1、劳务工主要用于“一线生产”;2、这些陆续成为“生产骨干”的劳务工绝非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也就是说,当然是违法用工……另,从前“劳务工”专指农民工。现在,在官方报告中也常以“劳务工”指代“劳务派遣工”了。】
                我国劳务派遣模式:首先法律对派遣单位的资质虽有要求但没有实际约束力,劳动监管部门现实的执法权十分有限。通常是用工单位自己招工,自己培训。然后由用工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找一家劳务派遣公司,由劳务公司出面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然后人员由用工单位进行日常管理。
                【犬总“痛心疾首”的劳务派遣模式,肇端于国企改制】
                


                8楼2012-08-25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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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可气了


                  9楼2012-09-27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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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是有希望,二审可能会推迟,预计明年六月颁布


                    IP属地:四川10楼2012-10-08 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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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不明白大伙们等法律做什么……


                      11楼2012-10-09 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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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说一次:
                        老板、老总真要给大伙们“转正”、“同工同酬”的话,早做了,压根不用等法律出台。所以,这些剥削者也不会乖乖地任凭法律从自己口袋里把钱掏走……这钱为什么要给派遣工,而不是自己捂着,吃喝嫖赌,收买打手,聘请法律顾问……


                        12楼2012-10-11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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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务派遣模式是不会被打破的,等劳务派遣这个代名词没了就会出现另一种用工形式,受压迫的还是我们这些没人没钱的社会最底层!


                          来自手机贴吧13楼2012-10-11 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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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顶起来 ,发动网络舆论的力量~!


                            15楼2012-10-23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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