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提高Eric的出镜率,以下为Eric的视角
《我喜欢》
我喜欢站在众人的身后,这样可以把事物的发展看的更为通透。因为,冲在太前,顾及不到后面,站在对面,又太过昭显。只有处在身后,人们才难以觉察,展现自己最真实的一面。那样,你只需在必要的时候,轻轻一推,就能使他们飞身入光明,或是坠落于黑暗。
我也喜欢惊吓,躲在角落,承受阴暗,忍耐住那随时可能落空的冲动,只求那一瞬,冲破一切的快感勃发而出所带来的美妙感受。人在受惊吓时的表情很有趣,双目圆睁,嘴巴张开,鼻翼因为快速的呼吸而急速鼓动。毫无掩饰的面貌,得体面具下的放纵是如此的难得。
我还喜欢我的队员,多年艰苦训练的同甘共苦,集体宿舍中的温情琐碎,华丽舞台上的并肩表演,疲惫兴奋时的倾吐对象,那近乎,不,已经是血脉般的联系不可割断。只有在他们面前我才可以放纵,我可以站在他们的身后,身前,对面,近旁,只要是我想,一切都可以,因为他们从不隐藏。也只有在他们身边,我才可以肆无忌惮的进行那幼稚可笑的恶作剧,因为他们不会生气,不会嘲笑,只会包容,理解,还会热情的投入,与我斗智斗勇,乐在其中。
相异的性格,迥然的面容,聚在一切却齿槽相合,完整成为一体。我经常向上天祷告,感谢主赐予我的这份珍贵缘分。几次都差点错失,几次都差点离去,可直到今天,我们仍旧在一起,这是我最大的运气。
我最喜欢的还是Andy,我清楚的知道,无论发生怎样巨大的转变,他永远会停留在我的身边。是习惯了吧,臂膀空虚的时候只想到这么一个人,软硬适中,高度正好,温暖有生气,从不抱怨,照单全收。有时,坏心眼的想作弄,打他的头,压住他的肩膀,恶毒的攻击他的长相,他只是笑笑,并不真的生气。有时,又觉得自己的行为太过恶劣,抚他的头,轻拥住他的肩膀,对他说我爱你,可他也还只是笑笑,并不特别兴奋。这种现象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我没有记忆,太过理所应当的东西我们总是忘记他的存在。只知道有了觉悟的时候,那个喜怒哀乐完全表现在脸上的Andy就完全变成了一个微笑天使,用笑容掩盖了所有的情绪。可即使是这样我还是喜欢,因为无论怎么变化,内核还是那个唯一的A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