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官二代税务局公务员侵吞货款20万,我该怎么办?
2010年,我在聊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员工时,官二代来到我公司摊位,宣称自己在聊城市国税局工作,私下在做进出口代理业务,有办理出口退税的便利。其后经与官二代接触,官二代将我们领至山东博通食品有限公司,告知该公司的进出口业务是由他控制的,绝对能保证我的资金安全。随即官二代让山东博通食品有限公司的会计即被我段福吉与我签订了出口代理协议书。约定由山东博通食品有限公司代理出口业务,并收取每笔业务货值1%的代理费。
2012年11月,我通过山东博通食品有限公司和巴西客户签订了一单出口合同,约定预付款33000美元。12月11日,该笔货款汇至山东博通食品有限公司账户。我要求他们在汇款到帐后尽快交付我。12月17日晚,我在聊城市见到了官二代,官二代认可山东博通食品有限公司已收到了汇款,但依照他的指令,该笔汇款已由段福吉从公司账户转到了他的名下。我多次找到官二代,要求官二代退还非法侵占的货款,均遭官二代的拒绝。并威胁我说将利用职权置我们企业于死地。
他的理由是该企业欠他款,所以他有权扣款。款到之前我已经通知了他,他明白这笔款是怎么回事儿。该公司法人因为非法集资已经散了,找公司要钱根本没希望,请问我该怎么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