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一个人。
你会觉得他什么都好,他是那么特别,与众不同地出色,跟别人都不一样。
你越来越喜欢他,你想自己能够为他做些什么,不论什么都愿意做,只要能够因此成为他生命中的一部分,或者更少地,只要能够看到他开心,看到他快乐,知道他幸福。
于是你开始在他看不到的地方作出努力,你为了他留起了长发,为了他收敛了性格,为了他改变了习惯甚至为了他放弃了你想要得到的东西,你开始变得小心翼翼,留意自己的一举一动,想表现得完美,你留意着他说的每一句话,为他所说的每一句话所改变,所妥协,你变得越来越不像你自己,最终连你也认不出自己。
你做这么多事情,不是有谁迫你,也不是因为有什么好处,而是因为你喜欢他,你喜欢他的人,他的灵魂,像天空一样摇撼了你的整个世界,仿佛世界上最耀眼,最绚丽的光芒。
因为你那么喜欢他,喜欢到他好像不是人,而是神。
可是,是从什么时候开始。
从什么时候开始,你知道了他身上的光芒不是他自己的光芒,而是不爱情的光芒让他显得与众不同,而普通人才是他的真面目。
知道了你与你所爱的人本来就是世界上毫不相干的人,一旦经过了爱这个字眼,就对彼此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一方要毫无所求地为另一方付出。这不是天理。
而你终于知道,他不是不知道你有多爱他,也不是不知道你为他付出了多少,他只是不爱你。
他只是不爱你。
——卢丽莉《惯性》
你就不要想起我 - 田馥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