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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引用自己的例子。
我做记者2年多,被投诉的次数很少。我们部门主任,做记者3年,被人拎菜刀在报社门口砍过,被人拿西瓜刀夜班回家捅过,被投诉到省报业集团,被人告到省委宣传部。他现在是主任,而我还是二级记者。
当然这是社会新闻记者的部分。娱记还另有说法。
05年的超女,中国人民一半热爱一半谩骂。当时的情况,连凤凰这样的媒体都专门做节目讨论。几乎主流社会都在排斥LYC。挖负面新闻做负面报导是大多数媒体的主要做法。我们也不例外。
而当时,我们只要有LYC的负面新闻出来,报社的电话几乎就被打到爆。甚至连做新闻的记者的手机号码都被玉米找到。连我们总编办公室的电话都可以被打进投诉电话。
最开始是令人感到失措的,因为从未遇到这样强悍的粉丝。后来时间久了,我们主编竟然曾经在一次开会的时候似玩笑的说了一句:以后报导LYC注意点儿吧,我可见识到玉米的厉害了。
我们不禁愕然。
当然,这不完全由玉米的强悍决定,但是粉丝如果做的恰如其分拿捏准确,的确对偶像是起帮助作用的。
记者也是普通人,记者也有担心也照样害怕。记者也愿意听赞美。
投诉,要做,一定要做,如果一个类似今天这样的新闻发出来,粉丝竟然毫无反应,那才是不正常的。
原则是,针对个人不针对报社,凸显这个记者本身的缺点,让报社也形成一个感觉:可能真的是这个记者的错误!
下面说媒体的法律界限。
时间仓促,越写越急了。心领神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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