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古城镇恒佳翔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占地一事存在有关问题的情况说明
河南省恒佳翔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古城镇大路陈村,是古城镇人民政府于2012年牵头引资的,禹州市人民政府2013年度100强项目之一。该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建设规模是年产300万套LED开关电源生产线,需占用古城镇大路陈村二、三、五组土地24亩。
该项目于2013年元月开始,在镇政府的组织领导下,由村委负责做群众思想工作,保证在群众自愿同意的前提下,签订用地合同,群众各项补偿已全部到位后于2013年6月底开始施工建设,禹州市国土资源局于2013年7月17日动态巡查发现陈自然(河南省恒佳翔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私自占用禹州市古城镇大路陈村二、三、五组土地建厂,随即禹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执法大队一中队于当日对其非法占地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对该宗占地用GPS进行了勘测,后经禹州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管理股、耕地保护股和规划股对该宗地进行认定。经认定,该宗地面积为3587.24平方米,占地类型为符合禹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一般耕地。2013年8月3日禹州市国土资源局对陈自然做出了行政处罚,对其非法占用的3587.24平方米土地罚款53808.6元,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没收陈自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并于2013年11月14日将非法财物移交书及财产移交清单移交至禹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禹州市国土资源局于2013年11月14日对该宗非法占地案进行结案,同时要求河南省恒佳翔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及时准备报批用地手续各项所需审批材料。河南省恒佳翔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3年12月21日向禹州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申请,并提供用地审批各项所需材料。禹州市国土资源局已于2013年12月28日组卷上报许昌市国土资源局审批,目前许昌市国土资源局已批复用地手续,因同批次用地其他个别企业耕地开垦费尚未缴纳到位,许昌市国土资源局暂未发放用地批复手续。
目前我局已经组织人员进行查处,对违法企业做出停工整改通知。
禹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