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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4-04-21 06:15回复
    轻点嘚瑟等回家的洗衣板方便面等着你呢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4-04-21 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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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1-05 10: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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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熟


      IP属地:黑龙江来自iPhone客户端5楼2014-04-21 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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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好,我现在逛街都得带我儿子,哎。。哈哈亲家母咱俩还挺有缘,小衫一样的我的标是棕色,衣服我有一件耐克样也是一样的我的是红色,九分裤也都是一个类型,我儿子和儿媳妇也一样胖乎乎的


        IP属地:黑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4-04-21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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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瘦啊·············切·······


          7楼2014-04-22 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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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区教育局、区公安局、区纪检监察局、区人民检察院、区政法委:
            我们是呼兰实验学校(即附中)八年级的学生家长,同时也是522附中流氓闹校事件的受害人。
            作为初二学生的家长。一直以来我们对孩子的教育很重视。但是,2011年5月22日下午,孩子正在正常上课,约40多名流氓歹徒手持刀具、镐把闯入学校,在附中三楼走廊破口大骂,语言污秽至极,随后挨屋踹门,口中扬言要打胖校长(指附中李海明校长,经几名歹徒殴打后被学校几位老师强行锁进4楼一办公室),并有二十多人冲进孩子所在的教室,肆意辱骂、殴打老师,把班主任老师打伤,把一名政教处的老师打到桌子底下,并且扬言要修理老师,极端嚣张恶劣。数名教师和学生被打伤,多名学生被吓坏。当天下午学校被迫放假,正常的教学秩序无法保证。紧急拨打110后,***干警第一时间来到学校,但闹事流氓丝毫没有收敛,在一番殴打、辱骂后扬长而去。我们听了这件事情后,觉得非常气愤,这样的流氓行为怎么能够得逞?这样的流氓行为竟然没有人,没有制度可以管吗?学校应该是一块圣土,怎可容忍这样的丑恶行径?
            事后,附中校多名老师包括校长被打重伤入院,两名学生被无辜殴打重伤送哈尔滨抢救,还有好多孩子当场就被吓得走不动路,我的孩子每天晚上都做恶梦,说只要一闭上眼睛就浮现出那些流氓大喊大叫大打出手的情形;白天上课时也经常走神,生怕那些凶神恶煞再冲进来。孩子的身心健康受到严重的危害。
            由于孩子的老师被殴打至重伤住院,一连几天孩子的数学课都没有人上,有时候是临时安排其他老师代课。孩子和他的同学们都很喜欢他们的老师,我们作为家长也很尊敬孩子的班主任姜老师,我们都很清楚,姜老师是个让家长放心的好老师。我们急切盼望能早日得到个说法,让我们和孩子们心情平稳下来。几次找到学校,学校也安慰我们说让我们静候处理意见,说上级领导一定会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的。
            但是到今天为止,事情已经过去一周多了,我们不但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更令我们气愤的是,整个事件竟然至今还没有定性!公安机关只是控制了3名闹事者,并且仅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其余流氓近40人全都逍遥法外,而且有许多歹徒公然在第二天(即5月23日)在区体育场观看教育系统运动会,且洋洋自得。我们咨询了律师,这伙歹徒明显已经构成了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40余人手持刀具、镐把闯入校园,见人就打,学校校长、老师、学生被打伤,到现在老师无法给学生上课,难道这还算是仅仅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3人以上即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依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而当我们的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至今无法进行、我们的孩子心灵的阴影至今无法消除的时候,这些流氓竟然可以旁若无人地在公共场合出现,这到底是为什么?
            我想此刻的闹事流氓一定在笑。是的,他们通过卑鄙的手段达到了自己的目的。这是何等的悲哀!这不仅是学校的悲哀,是家长们的悲哀,更是整个社会的悲哀!我虽然不是做教育工作的,但是,针对这件事情的前前后后,我想所有有良知的人都会想不通,都会有疑惑。这公理何在?这天理何存?
            我们不想追究当110接警时,明明报警时已说明有40多人手持凶器来学校闹校,来执行任务的干警为什么只有两人;我们不想追查当接警的干警来到学校后,这四十余名歹徒仍然打骂不止,之后慢悠悠的走出楼外、离开校园的从容不迫是谁给的勇气;我们不想探讨自从去年全国校园恶性伤害事件频发后公安部教育部所制定的校园预警制度为什么没有得到落实;我们不想相信有人所亲眼看到的事件当日晚上闹事流氓与公安人员在一起吃饭一事是否属实。因为我们不是执法者,我们无法准确地说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斗殴罪、寻恤滋事罪的界限,但是,我们心中有一杆秤,我们也相信,中华人民共和国制定法律,就是为了维护这杆秤的平衡!
            为此,我们就附中522事件恳请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区教育局、区公安局、区纪检监察局、区人民检察院、区政法委能给我们一个说法,还我们一个朗朗乾坤,让我们的学生放心,让我们家长安心!


            8楼2014-04-22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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