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尔伯特-阿里纳斯条款
【释义】对于球龄不超过两年的受限自由球员,非母队给他开出的邀请合同,起薪不能高于中产,第二年的涨幅不能超过4.5%。如果前两年都达上限,第三年最多可以开出顶薪。如果母队不匹配,则得到他的球队占用空间按合同均薪而不是起薪计算。
【钩沉】这个条款以华盛顿奇才队前全明星吉尔伯特-阿里纳斯的名字而命名,出台于2005年。
关于“阿里纳斯条款”,我在前段时间有关毒药合同的帖子里已经做了阐释,这里再扼要复述一下:
作为2001年第二轮第二号新秀(难怪这哥们后来有点二。。。。。。),阿里纳斯2003年合同到期。母队金州勇士拥有早鸟,按规定最多只能开出起薪490W(中产的104.5%)的合同。而华盛顿奇才早已相中了大将军这个“奇才”,于是果断拍出起薪850W的大合同,让勇士无法匹配,成功地横刀夺爱。
为了防止类似悲剧重演,保护那些含辛茹苦培养新秀成功的球队权益,联盟在2005版的CBA中增加了上述阿里纳斯条款。这样无论人家怎么开邀请合同,母队都可以动用早鸟或中产匹配留下球员。
所以,阿里纳斯先生本人并没有享受到阿里纳斯条款的待遇,但他却让无数后来人沐浴到了这个条款的恩泽。从这个意义上说,大将军善莫大焉。
当然,任何制度都有两面性,阿里纳斯条款本质上是保护母队利益的,但在特定条件下,它又会反过来成为要挟母队的利器——你已经猜到了,那就是“毒药合同”。
【疏注】有一点需要说明:阿里纳斯条款基本堵住了早鸟特例的漏洞,但却没有堵住非鸟特例的漏洞。因为如果球员上份合同薪水很低,非鸟续约起薪也不高,如果这是母队无法动用全中产,那就面临无法匹配邀请合同(可能达到中产)的麻烦。比如2008年的卡尔-兰德里,如果当时火箭没有全中产,那就无法匹配山猫的邀请合同,也就无法留下这位让火箭球迷喜爱的大土鸡。
有的筒子担心,像帕森斯这种同样次轮出身的球员,如果今夏进入自由球员市场,是否会同样面临被人开毒药合同的风险。其实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阿里纳斯条款只针对球龄两年以下、母队拥有早鸟或非鸟的受限自由球员,而帅哥已有三年球龄,火箭拥有鸟权,故而不在此列。
【释义】对于球龄不超过两年的受限自由球员,非母队给他开出的邀请合同,起薪不能高于中产,第二年的涨幅不能超过4.5%。如果前两年都达上限,第三年最多可以开出顶薪。如果母队不匹配,则得到他的球队占用空间按合同均薪而不是起薪计算。
【钩沉】这个条款以华盛顿奇才队前全明星吉尔伯特-阿里纳斯的名字而命名,出台于2005年。
关于“阿里纳斯条款”,我在前段时间有关毒药合同的帖子里已经做了阐释,这里再扼要复述一下:
作为2001年第二轮第二号新秀(难怪这哥们后来有点二。。。。。。),阿里纳斯2003年合同到期。母队金州勇士拥有早鸟,按规定最多只能开出起薪490W(中产的104.5%)的合同。而华盛顿奇才早已相中了大将军这个“奇才”,于是果断拍出起薪850W的大合同,让勇士无法匹配,成功地横刀夺爱。
为了防止类似悲剧重演,保护那些含辛茹苦培养新秀成功的球队权益,联盟在2005版的CBA中增加了上述阿里纳斯条款。这样无论人家怎么开邀请合同,母队都可以动用早鸟或中产匹配留下球员。
所以,阿里纳斯先生本人并没有享受到阿里纳斯条款的待遇,但他却让无数后来人沐浴到了这个条款的恩泽。从这个意义上说,大将军善莫大焉。
当然,任何制度都有两面性,阿里纳斯条款本质上是保护母队利益的,但在特定条件下,它又会反过来成为要挟母队的利器——你已经猜到了,那就是“毒药合同”。
【疏注】有一点需要说明:阿里纳斯条款基本堵住了早鸟特例的漏洞,但却没有堵住非鸟特例的漏洞。因为如果球员上份合同薪水很低,非鸟续约起薪也不高,如果这是母队无法动用全中产,那就面临无法匹配邀请合同(可能达到中产)的麻烦。比如2008年的卡尔-兰德里,如果当时火箭没有全中产,那就无法匹配山猫的邀请合同,也就无法留下这位让火箭球迷喜爱的大土鸡。
有的筒子担心,像帕森斯这种同样次轮出身的球员,如果今夏进入自由球员市场,是否会同样面临被人开毒药合同的风险。其实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阿里纳斯条款只针对球龄两年以下、母队拥有早鸟或非鸟的受限自由球员,而帅哥已有三年球龄,火箭拥有鸟权,故而不在此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