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剑永恒吧 关注:110贴子:16,921
  • 18回复贴,共1

怎一个爱字了得?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这几天看翩翩的文,突然又勾起对蓝岳的怀念。迷恋金剑这么久,我居然说不清楚自己到底喜欢她们什么?是因小钗而爱金剑呢?还是因蓝岳的情感纠葛而更爱蓝岳?


来自手机贴吧1楼2014-09-11 14:44回复
    我只觉得,世间如小钗的女子不会在有,而蓝岳之间这样的情感也难在寻,也许这是我难以忘怀的原因,唉终究,我们都是痴人!


    来自手机贴吧2楼2014-09-11 14:48
    回复
      2025-09-02 10:25:41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我发现到现在,我忘记了很多剧情,却只记得蓝岳,这是所谓的怀念吗?


      来自手机贴吧3楼2014-09-11 16:54
      回复
        百里冰更适合萧大侠,小钗更适合蓝


        4楼2014-09-12 20:15
        回复
          如果没有香包事件,小钗和萧翎会是很好的一对……虽然小钗和蓝少志气更相投点,但是毕竟小钗和萧翎先在了一起。


          IP属地:上海5楼2014-09-12 21:16
          收起回复
            还念他们之间相处的点点滴滴


            IP属地:浙江6楼2014-09-13 15:50
            回复
              我很清楚我是因蓝岳而难忘金剑


              7楼2014-09-20 23:15
              回复
                我明明是对宋子秋念念不忘才重看金剑的,不过后来完全爬墙蓝岳了


                8楼2014-10-03 17:23
                回复
                  2025-09-02 10:19:41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丹心总算现身了。


                  9楼2014-10-03 21:38
                  回复
                    因为蓝岳的相处更美丽


                    来自手机贴吧10楼2014-10-04 11:25
                    回复
                      我明明是因为箫岳才重温金剑的,最后还不是陷到蓝岳中去?然后不可自拔


                      IP属地:上海11楼2014-10-04 12:53
                      回复
                        我只恨萧翎不能和钗在一起,虽然棠少与钗儿看起来更配,但爱情面前哪有什么配不配,何况他们只是知己,不涉爱情。


                        来自手机贴吧12楼2014-10-28 00:31
                        收起回复
                          我还是觉得蓝爱百里!还是愿意小钗和萧在一起


                          来自手机贴吧13楼2014-10-29 12:37
                          收起回复
                            但其实我觉得到了最后蓝心里还是有钗的,他们的关系不仅仅是朋友这么简单


                            来自手机贴吧14楼2014-10-29 13:28
                            回复
                              2025-09-02 10:13:41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萧岳和蓝岳都各有自己动人之处,谁和小钗在一起都会幸福。我最接受不了的是小钗孤身一人漂泊江湖,所以经常翻阅吧里的旧文,感谢各位才女用妙笔给了小钗幸福,也弥补了金剑中的遗憾


                              来自iPad15楼2014-10-29 19:4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