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
为了促进我院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结合我院开展的学生教育和管理相关内容,按照国家教委规定的德育为先的原则,结合学院实际情况,针对全院在籍在校学生,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内容及方式
(一)学生德育素质考评是学生综合素质考评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学生德育表现情况考核,总分100分。
(二)每月考核一次,由班级辅导员负责,班委会实施,学生处审核存档。
二、考评项目及分值
(一)出勤
1、早自习、上课、晚自习、集会等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旷课每节扣1分,事假每节扣0.2分,病假每节扣0.1分。
2、晚归寝每次扣2分,未归寝每次扣5分。
(二)作业
未按时完成并提交作业每次扣0.5分
(三)违纪
1、因违规违纪受到学生处批评教育并书面检讨每次扣5分。
2、因不服从教职工管理并受到学生处教育处理每次扣5分。
3、因违规违纪受到学生处警告处分扣10分,严重警告处分扣20分,记过处分扣30人,留校察看处分扣40分,开除学籍处分扣50分。
(四)劳动
未按班级安排打扫教室、寝室和公区清洁卫生,每次扣2分。
(五)安全
发生安全事故视其情况每次扣10-50分。
(六)公物
损坏公物每次扣10分。
(七)加分
1、受到学院职能部门通报表扬每次加2分。
2、积极参加学院各项活动每次加2分,受到学院表彰奖励,一等奖每次加5分,二等奖每次加4分,三等奖每次加3分。
3、参加市级比赛的每次加3分,获得荣誉每次加5分。
4、参加省级比赛的每次加10分,荣得荣誉每次加15分。
5、参加国家级比赛的每次加15分,荣得荣誉每次加20分。
6、做好好人好事每次加2分。
7、获文明寝室每次每人加2分,寝室室长加5分。
三、考评作用
(一)考评得分可以评价学生德育素质,德育素质是每学期学生综合素质考评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考评得分与学院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的依据。
(三)考评得分是评优评先的依据。
(四)考评得分是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的依据。
(五)考评得分是选聘学生干部的依据。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为了促进我院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结合我院开展的学生教育和管理相关内容,按照国家教委规定的德育为先的原则,结合学院实际情况,针对全院在籍在校学生,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内容及方式
(一)学生德育素质考评是学生综合素质考评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学生德育表现情况考核,总分100分。
(二)每月考核一次,由班级辅导员负责,班委会实施,学生处审核存档。
二、考评项目及分值
(一)出勤
1、早自习、上课、晚自习、集会等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旷课每节扣1分,事假每节扣0.2分,病假每节扣0.1分。
2、晚归寝每次扣2分,未归寝每次扣5分。
(二)作业
未按时完成并提交作业每次扣0.5分
(三)违纪
1、因违规违纪受到学生处批评教育并书面检讨每次扣5分。
2、因不服从教职工管理并受到学生处教育处理每次扣5分。
3、因违规违纪受到学生处警告处分扣10分,严重警告处分扣20分,记过处分扣30人,留校察看处分扣40分,开除学籍处分扣50分。
(四)劳动
未按班级安排打扫教室、寝室和公区清洁卫生,每次扣2分。
(五)安全
发生安全事故视其情况每次扣10-50分。
(六)公物
损坏公物每次扣10分。
(七)加分
1、受到学院职能部门通报表扬每次加2分。
2、积极参加学院各项活动每次加2分,受到学院表彰奖励,一等奖每次加5分,二等奖每次加4分,三等奖每次加3分。
3、参加市级比赛的每次加3分,获得荣誉每次加5分。
4、参加省级比赛的每次加10分,荣得荣誉每次加15分。
5、参加国家级比赛的每次加15分,荣得荣誉每次加20分。
6、做好好人好事每次加2分。
7、获文明寝室每次每人加2分,寝室室长加5分。
三、考评作用
(一)考评得分可以评价学生德育素质,德育素质是每学期学生综合素质考评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考评得分与学院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的依据。
(三)考评得分是评优评先的依据。
(四)考评得分是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的依据。
(五)考评得分是选聘学生干部的依据。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