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津吧 关注:439,125贴子:13,633,068

夏津县公安局关于某学校教师刘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案情况说明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2013年6月20日,我县一未成年受害人的监护人向夏津县公安局报案称:其智障女儿被夏津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刘某猥亵、侮辱。
接报后,县公安局第一时间组织警力进行调查处理。因暂时无法确定为刑事案件还是行政案件,根据初步获得的证据,我局依法先行按照行政案件程序办理,于6月20日对刘某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罚款500元,及时限制了其人身自由,同时对案件进一步调查取证。 7月5日,山东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所对受害人的智力障碍程度出具鉴定意见,随着侦查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又获取了其他相关证据, 7月6日我局将此案立为刑事案件办理,认定刘某涉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于立案当日将该犯罪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7月31日向夏津县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8月6日,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后经夏津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作出判决,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现刘某正在服刑。
2014年1月17日,受害人母亲将书有“秉公执法、蓝盾生辉”的锦旗送到县公安局,表达对夏津县公安局和办案民警的感谢。
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县公安局及办案民警始终坚持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确保了案件及时破获,依法保障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在此,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网友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自觉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同时,公安机关欢迎广大网友对我们的工作继续给予监督、支持。
特此说明。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四日


1楼2015-01-14 16:05回复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5-01-14 16:07
    收起回复
      2025-11-25 16:14:40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IP属地:山东来自iPhone客户端3楼2015-01-14 16:08
      收起回复


        IP属地:山东4楼2015-01-14 16:10
        收起回复
          这个可以信 终于看见政府出来辟谣了 赞


          来自手机贴吧5楼2015-01-14 16:10
          收起回复


            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5-01-14 16:11
            收起回复
              @先刁民后公民


              IP属地:山东7楼2015-01-14 16:11
              收起回复


                IP属地:山东8楼2015-01-14 16:12
                回复
                  2025-11-25 16:08:40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关注中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5-01-14 16:12
                  回复
                    哈哈


                    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5-01-14 16:13
                    回复
                      整个过程都很清楚,某些人就别造谣生事了,还夏津吧一片净土吧。


                      12楼2015-01-14 16:17
                      收起回复
                        看起来还真不能只听一面之词啊。。


                        13楼2015-01-14 16:18
                        收起回复
                          早出来这么说,不早没事了啊


                          14楼2015-01-14 16:20
                          收起回复
                            支持正能量


                            15楼2015-01-14 16:2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