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大来了个什么伟大的校长,现在要收学生摩托车,助力车,电动车,禁止学生在校骑电动车,这是侵犯学生也可以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权力,也是非法剥脱学生财产,作为井大的学生,中国公民,我们应该全力维护我们的个人财产和权力,在法律面前我们更应该坚持,因为我们没有犯法。我建议学校应该建立学生拥有摩托车,助力车,电动车制度,内容可包括比如限速不得超过30码,不能有噪音和污染,有车的同学需交每学年100到200元的停车费,等等。众所周知电动车最符合绿色要求,几乎无噪音无污染,因此我提议学校可以禁摩禁助,但不能禁电。这样既解决了学校交通安全和环境污染,也解决了维护学生财产和享有的权力,更解决了学生与学校的矛盾,最重要的是没有阻碍中国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