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临汾市尧都区刘村镇官场村、高堆村、南芦村
北芦村、嘉泉村等五村土地整理实施项目融资
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各潜在供应商:
临汾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临汾市尧都区刘村镇官场村、高堆村、南芦村、北芦村、嘉泉村等五村土地整理项目融资,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临汾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有限公司承担。现予公示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请各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是否有倾向性、歧视性及排他性等内容提出意见或者建议。
一、项目预算:15.3亿元。
二、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原因说明:
1、依据《临汾市河西新城北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涵盖官场村、高堆村、嘉泉村、南芦村、北芦村的约 2041亩土地,四至关系为:北至纬四路、西至经二路、南至规划三路、东至滨河西路,已经纳入城市建设用地规划范围,项目用地权属类别以及性质明确。为尽快推动城市建设,急需开展与搬迁密切相关的土地整理工作;
2、根据临汾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 2016】 29号),土地整理资金使用农发行贷款,由临汾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承接主体,进行项目单一来源的采购;
3、承接主体临汾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开展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经营和资产管理;
4、承接主体临汾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有限公司是负责承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的借款主体。
三、公示期限:从 2016年 9月 5日起至 2016年 9月 10日止。
四、公示期间,任何公司、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于 2016年 9月 10日下午 18:00(北京时间)前以实名书面(包括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形式向临汾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联系人:王锋,联系电话 0357-2091670)和临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计统科(联系人:程桂琴,联系电话 0357-2031415)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附: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临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6年 9月 3日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时间: 2016年 9月 3日
采购单位
临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项目名称
临汾市尧都区刘村镇官场村、高堆村、南芦村、北芦村、嘉泉村等五村土地整理项目
项目金额
153964.18万元
专家 1论证意见
刘村镇官场村、高堆村、南芦村、北芦村、嘉泉村等五村土地整理实施方案编制比较详细、内容较齐全、操作性强。同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专家姓名:安一清 工作单位:临汾市建筑设计院 职称:高工
专家 2论证意见
刘村镇官场村、高堆村、南芦村、北芦村、嘉泉村等五村土地整理实施方案属实,同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专家姓名:任喜禄 工作单位:临钢
职称:高工
专家 3论证意见
土地整理实施方案中,涉及农民失地的补偿,严格按照最新颁布的山西省人民政府和临汾市尧都区补偿标准执行。同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专家姓名:周瑞卿 工作单位:山西诚敏律师事务所
职称:律师
专家 4论证意见
临汾市尧都区刘村镇官场村、高堆村、南芦村、北芦村、嘉泉村等五村土地整理实施方案可行,同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专家姓名:李爱玲 工作单位:临汾市环保局
职称:高级经济师
专家 5论证意见
临汾市尧都区刘村镇官场村、高堆村、南芦村、北芦村、嘉泉村等五村土地整理实施方案可行,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专家姓名:杨翠 工作单位:临汾市信誉审计事务所 职称:高级会计师
临汾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09月04日
临汾市尧都区刘村镇官场村、高堆村、南芦村
北芦村、嘉泉村等五村土地整理实施项目融资
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各潜在供应商:
临汾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临汾市尧都区刘村镇官场村、高堆村、南芦村、北芦村、嘉泉村等五村土地整理项目融资,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临汾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有限公司承担。现予公示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请各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是否有倾向性、歧视性及排他性等内容提出意见或者建议。
一、项目预算:15.3亿元。
二、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原因说明:
1、依据《临汾市河西新城北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涵盖官场村、高堆村、嘉泉村、南芦村、北芦村的约 2041亩土地,四至关系为:北至纬四路、西至经二路、南至规划三路、东至滨河西路,已经纳入城市建设用地规划范围,项目用地权属类别以及性质明确。为尽快推动城市建设,急需开展与搬迁密切相关的土地整理工作;
2、根据临汾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 2016】 29号),土地整理资金使用农发行贷款,由临汾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承接主体,进行项目单一来源的采购;
3、承接主体临汾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开展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经营和资产管理;
4、承接主体临汾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有限公司是负责承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的借款主体。
三、公示期限:从 2016年 9月 5日起至 2016年 9月 10日止。
四、公示期间,任何公司、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于 2016年 9月 10日下午 18:00(北京时间)前以实名书面(包括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形式向临汾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联系人:王锋,联系电话 0357-2091670)和临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计统科(联系人:程桂琴,联系电话 0357-2031415)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附: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临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6年 9月 3日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时间: 2016年 9月 3日
采购单位
临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项目名称
临汾市尧都区刘村镇官场村、高堆村、南芦村、北芦村、嘉泉村等五村土地整理项目
项目金额
153964.18万元
专家 1论证意见
刘村镇官场村、高堆村、南芦村、北芦村、嘉泉村等五村土地整理实施方案编制比较详细、内容较齐全、操作性强。同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专家姓名:安一清 工作单位:临汾市建筑设计院 职称:高工
专家 2论证意见
刘村镇官场村、高堆村、南芦村、北芦村、嘉泉村等五村土地整理实施方案属实,同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专家姓名:任喜禄 工作单位:临钢
职称:高工
专家 3论证意见
土地整理实施方案中,涉及农民失地的补偿,严格按照最新颁布的山西省人民政府和临汾市尧都区补偿标准执行。同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专家姓名:周瑞卿 工作单位:山西诚敏律师事务所
职称:律师
专家 4论证意见
临汾市尧都区刘村镇官场村、高堆村、南芦村、北芦村、嘉泉村等五村土地整理实施方案可行,同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专家姓名:李爱玲 工作单位:临汾市环保局
职称:高级经济师
专家 5论证意见
临汾市尧都区刘村镇官场村、高堆村、南芦村、北芦村、嘉泉村等五村土地整理实施方案可行,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专家姓名:杨翠 工作单位:临汾市信誉审计事务所 职称:高级会计师
临汾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09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