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轮车分类治理
原则:严厉查扣非法载客电动三轮、四轮车辆,有序疏导、劝阻农村进城购物办事,规范物流、商业、快递等三轮车辆。
具体如下:
一、对所有在城区内非法载客电动三轮、四轮车辆,进行严厉打击,加大查扣力度。
二、对周边乡镇进城购物、办事的群众所使用的三轮车,只要不是拉客带蓬的三轮车,进行疏导、劝阻返回,不再查扣。
三、对物流、商业、快递所使用的三轮车辆,一是不能走严管街;二是统一车型,统一标识,统一颜色,统一服装,除两条严管街外可以有序运送,不再查扣。
鹿邑县城区三轮车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