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党寨镇花家洼三社村民刘志锋,属于二婚家庭,老婆前夫是上秦镇上秦村的,由于她前夫好赌常年不回家,她于2013年3月和前夫离婚了,(有法院的判决书)婚前育有一子,现在孩子还生活在前夫家,由其父亲育养。我的情况和她差不多,我和前妻离婚后我女儿有我扶养。2013年年底我们经人介绍并结婚,婚后又生了一个男孩,现在快3岁了。由于老婆当时她前夫没到场判决离婚时法院以缺席判的离婚,后来为了迁户口一直也联系不上他前夫,以至于户口一直没迁过来。我们结婚后的这两年去上秦派出所也办过好多次这个事,派出所的回答是手续上可以迁但怕农民没文化到派出所闹事不敢给办,多次也去过区公安局和区政府信访办也没个结果,或许是因为我们这个事情太小了,他们划不来办吧,所以一直放到现在也没个结果。好不容易盼到国家政策下来了,去了派出所好多次,还是不给办,说要乡上的准生证才给入,去乡上,乡上说交了社会抚养费才给准生证,后来没办法到区政府上访,区政府信访办说这事不规他们管到公安局去办,去区公安局好多次了最后还是要我去办这个证明那个介绍的。我在电脑上看了国家关于黑户人口入户的文件,有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户口本就可以入户,这两样我们都有,不知道国家这政策是怎么向基层传达的,到基层所有条例都变了,我们这些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农民在政府部门办点事就这么难,国家政策好像是专门给那些有关系的人设立的,国家好政策难道就和我们这些农民工没缘吗。真心希望社会上的好心人帮我想想办法,帮我多多转发,现在面临孩子要上学,家庭经济要状大,就因为户口问题困扰的我们一家经济无法前进,不得已才发此帖,希望好心人多多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