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达岭动物园老虎伤人事件刚刚过去半年,在宁波动物园又发生了老虎伤人事件。两个事件的相似之处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都是当事人不遵守动物园规则。这引起了网络上对于遵守规则问题的热议。同样值得反思的是人们对于这件事的评论和态度。

很多人的评论都是讽刺、指责、批判,甚至有人幸灾乐祸,说“大快人心”。这不得不让我们思索,对于一个犯了错误的人,我们应当持什么样的态度?对于一个因为自己的错误而遇到不幸的人,我们应当持什么样的态度?
我们看到很多人是根据当事人的动机和是否犯了错误来决定自己的态度,如果当事人是无辜的,那么人们就会同情他;如果当事人因为犯错而遭遇了事故,人们就会认为他“活该”。
这说明在很多人的价值观里,一个人一旦犯了比较大的错误,他就应该被惩罚,这个惩罚可以严厉到失去生命。换一种说法就是,一个人行为的对与错的分量可以跟这个人生命的分量画上等号。
去年发生的一件事反映出了同样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