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晋州市
第一届“春尔杯”象棋公开赛规程
一、指导单位:晋州市体育局 晋州市教育局
二、主办单位:晋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三、赞助单位:石家庄市春尔采暖炉具有限公司
四、承办单位:晋州市象棋协会
五、比赛时间:2017年10月2日至2017年10月3日
六、比赛地点:晋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307国道晋州东翼市场桥下车后过桥东行30米路北或魏征公园南门西行50米路北)
七、参加办法:
1、凡身体健康的所有象棋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
2、报名方法:电话报名;联系人:韩双明 13785114961
3、报名时间: 2017年9月24日至2017年10月1日中午12点(为了确定参赛人数和准备纪念品)。
4. 、午餐补贴:每位参赛选手每天补助5元,食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七、竞赛办法:
1、执行中国象棋协会审定的《2011象棋竞赛规则》
2、采用九轮电脑积分编排制 ,40回合自然限招。
3、用时方法:每方用时25分钟基本用时,每步加5秒,双方均不做记录。
4、计分方法:采用2-1-0制,胜局计2分,负局计0分,和局双方均记1分
5、名次区分方法:按积分、对手分、累进分、胜局多者、后手胜局、犯规、违例
八、录取名次奖励办法:本次比赛奖励前十六名,均有奖金、奖品和荣誉证书
冠军奖金1000元,亚军奖金500元,季军300元,第四至六名200元,第七至十名各100元,十一至十六名奖品一份。
九、注意事项:
1、比赛开始后15分钟不到者判负。
2、比赛开始后棋手应关闭手机或调成静音状态,如第一次出现手机铃声记一次犯规;第二次判负。
3、参赛运动员必须做到文明参赛、礼貌庄重、服装整洁,公平竞赛,服从裁判,场内严禁吸烟。
4、各选手在比赛期间自己负担加入意外伤害保险,出现任何意外伤害,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 裁判长、编排长及裁判员由主办方选派。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晋州市象棋协会
2017年9月22日
第一届“春尔杯”象棋公开赛规程
一、指导单位:晋州市体育局 晋州市教育局
二、主办单位:晋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三、赞助单位:石家庄市春尔采暖炉具有限公司
四、承办单位:晋州市象棋协会
五、比赛时间:2017年10月2日至2017年10月3日
六、比赛地点:晋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307国道晋州东翼市场桥下车后过桥东行30米路北或魏征公园南门西行50米路北)
七、参加办法:
1、凡身体健康的所有象棋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
2、报名方法:电话报名;联系人:韩双明 13785114961
3、报名时间: 2017年9月24日至2017年10月1日中午12点(为了确定参赛人数和准备纪念品)。
4. 、午餐补贴:每位参赛选手每天补助5元,食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七、竞赛办法:
1、执行中国象棋协会审定的《2011象棋竞赛规则》
2、采用九轮电脑积分编排制 ,40回合自然限招。
3、用时方法:每方用时25分钟基本用时,每步加5秒,双方均不做记录。
4、计分方法:采用2-1-0制,胜局计2分,负局计0分,和局双方均记1分
5、名次区分方法:按积分、对手分、累进分、胜局多者、后手胜局、犯规、违例
八、录取名次奖励办法:本次比赛奖励前十六名,均有奖金、奖品和荣誉证书
冠军奖金1000元,亚军奖金500元,季军300元,第四至六名200元,第七至十名各100元,十一至十六名奖品一份。
九、注意事项:
1、比赛开始后15分钟不到者判负。
2、比赛开始后棋手应关闭手机或调成静音状态,如第一次出现手机铃声记一次犯规;第二次判负。
3、参赛运动员必须做到文明参赛、礼貌庄重、服装整洁,公平竞赛,服从裁判,场内严禁吸烟。
4、各选手在比赛期间自己负担加入意外伤害保险,出现任何意外伤害,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 裁判长、编排长及裁判员由主办方选派。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晋州市象棋协会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