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1日,12:00点。
夜深人静,只有床头的灯亮着晕黄微弱的灯光。李世真躺在空荡荡的双人床上,自嘲地笑了笑。
双十一的十二点,与女友,啊,不,前女友分手,真是不知是个什么刺激的事。说起来,我现在也算是个光棍了吧?那么……
李世真掏出手机,打给了……
好姬友孙玛丽。
“啊西吧李塞进你有病吧?!半夜十二点打电话?你不知道睡眠对女人来说有多重要吗,本小姐告诉你,你要是没事找事等白天我烧死你!!!”
“烧什么烧啊,我分手了。”李世真不在意地笑了笑。
“哦,哦莫?!你分手了?”本来孙玛丽刚醒,声音还有些哑,这下声音更尖锐了。
“是啊,十二点刚分的……”
“嗯……真搞不懂你们这些恩爱狗是怎么想的,白天还甜甜蜜蜜,晚上就闹分手……”
“好了好了玛丽,你前两天不是说,今天白天有个patty吗……”
“哦哦哦对哦,你现在是单身我们就可以一起去了!!!那里好多帅气的单身小哥哥的!诶李世真我跟你说,我早就看那个……”
“好了好了玛丽,睡眠很重要,明天还有patty,睡觉睡觉,拜拜~”李世真连忙挂断了电话。恋爱如喝水,冷暖自知,前任即便百般不好,也不是能够让别人随意诋毁的。看着枕头下的合照,李世真倒在床上,蒙上了被子。
睡觉的时间总过得很快,眼睛一闭,一睁,十小时就这么过去了。李世真今天没有定闹钟,安安稳稳地睡到了日晒三竿。
从床上坐起来,李世真伸了个懒腰,倒没有春光外泄,即便之前有了对象,李世真还是没改拿卫衣当睡衣的习惯。
很久没睡得这么饱了。李世真眯着眼睛,摸摸脖子。前任是个工作狂,两人又在同一个公司工作,难免会被对方一大早拉上一起处理事务。虽说早年李世真还在到处打工的时候,每天都是天蒙蒙亮就起来干活,但可能是和前任在一起后被宠坏了,连早起都变成了一件难以接受的事情。
所以,为什么要分手呢?
还是自己先提出来的。
李世真摇摇头,掀开被子,也不打算叠了,径直走到厨房,把面包放进烤面包机里,转身去刷牙。
说起来,半夜分的手,前任的牙刷牙杯都还在呢……也不知道对方吃了早饭没有,以往都是自己做好早餐的……嗤,胡思乱想什么呢?她的事和我有什么关系?已经分手了不是吗?
看着镜子里的笨蛋,李世真呸了一声,将嘴里的泡沫吐了出来。
洗漱完毕,李世真将面包拿出来,又给自己泡了杯牛奶,本来想来杯冰美式的,但因为前任反复制止的关系,当李世真意识到自己可以不用受前任限制,给自己来一杯久违的冰美式的时候,热牛奶已经在手上了。
说起来其实两个人都不爱在早上喝牛奶的,准确来说,前任是完全不爱牛奶的甜腻,更愿意来杯茶;而李世真仅仅是喜欢在早上来一杯冰美式找个刺激。说到底两个人的习惯都不是什么好习惯,争来争去,最后只好定下了热牛奶。
随便对付了早餐,李世真悠闲地走到了院子里。Patty在晚上,所以李世真并不着急。今天天气并不算好,比起前两天的晴朗,今天灰蒙蒙的天空让人看了实在是没有好心情。
老天还真会照顾人的心情呢。毕竟人家刚分手。
但转念李世真又笑了,说到光棍节什么的,情侣们还喜欢上街虐狗呢,今天这个天气,看他们怎么到处显摆。
还没站多久,仅仅只穿了件卫衣的李世真开始有些冷了。想起自己即便在这里站到冷死都不会有人在房里喊:“赶紧进来加件衣服。”,李世真乖乖自己回去,翻箱倒柜,捡了件以前买的宽松棉袄穿上。
看着自己裹得像个球,李世真痴痴地笑了起来。这件棉袄自己很久没穿了,因为前任万分嫌弃它,嫌弃它款式臃肿老套,即使这件棉袄绝对保暖防风。自己向来不怎么十分注意外形的,毕竟四处打工的女孩子太漂亮有时候也是一件十分令人困扰的事情,容易引来不怀好意的人,所以如果不是有的工作,比如……假扮别人女朋友,勾引敌对公司会长之类的,必须打扮得明艳非凡,引人瞩目,李世真从来都是一件运动外套加……一条秋裤。
前任是个十分注重仪态的人,而自己这些对她来说看起来实在不堪入目的衣服都被扔的一干二净,这件棉袄还有身上的卫衣还是自己抱紧死不放手才勉强被留下来的。所以说啊,这样的,趁早分手才是王道。
不过……这件棉袄不是很久没穿了吗?怎么好像刚刚被晒过一样……
夜深人静,只有床头的灯亮着晕黄微弱的灯光。李世真躺在空荡荡的双人床上,自嘲地笑了笑。
双十一的十二点,与女友,啊,不,前女友分手,真是不知是个什么刺激的事。说起来,我现在也算是个光棍了吧?那么……
李世真掏出手机,打给了……
好姬友孙玛丽。
“啊西吧李塞进你有病吧?!半夜十二点打电话?你不知道睡眠对女人来说有多重要吗,本小姐告诉你,你要是没事找事等白天我烧死你!!!”
“烧什么烧啊,我分手了。”李世真不在意地笑了笑。
“哦,哦莫?!你分手了?”本来孙玛丽刚醒,声音还有些哑,这下声音更尖锐了。
“是啊,十二点刚分的……”
“嗯……真搞不懂你们这些恩爱狗是怎么想的,白天还甜甜蜜蜜,晚上就闹分手……”
“好了好了玛丽,你前两天不是说,今天白天有个patty吗……”
“哦哦哦对哦,你现在是单身我们就可以一起去了!!!那里好多帅气的单身小哥哥的!诶李世真我跟你说,我早就看那个……”
“好了好了玛丽,睡眠很重要,明天还有patty,睡觉睡觉,拜拜~”李世真连忙挂断了电话。恋爱如喝水,冷暖自知,前任即便百般不好,也不是能够让别人随意诋毁的。看着枕头下的合照,李世真倒在床上,蒙上了被子。
睡觉的时间总过得很快,眼睛一闭,一睁,十小时就这么过去了。李世真今天没有定闹钟,安安稳稳地睡到了日晒三竿。
从床上坐起来,李世真伸了个懒腰,倒没有春光外泄,即便之前有了对象,李世真还是没改拿卫衣当睡衣的习惯。
很久没睡得这么饱了。李世真眯着眼睛,摸摸脖子。前任是个工作狂,两人又在同一个公司工作,难免会被对方一大早拉上一起处理事务。虽说早年李世真还在到处打工的时候,每天都是天蒙蒙亮就起来干活,但可能是和前任在一起后被宠坏了,连早起都变成了一件难以接受的事情。
所以,为什么要分手呢?
还是自己先提出来的。
李世真摇摇头,掀开被子,也不打算叠了,径直走到厨房,把面包放进烤面包机里,转身去刷牙。
说起来,半夜分的手,前任的牙刷牙杯都还在呢……也不知道对方吃了早饭没有,以往都是自己做好早餐的……嗤,胡思乱想什么呢?她的事和我有什么关系?已经分手了不是吗?
看着镜子里的笨蛋,李世真呸了一声,将嘴里的泡沫吐了出来。
洗漱完毕,李世真将面包拿出来,又给自己泡了杯牛奶,本来想来杯冰美式的,但因为前任反复制止的关系,当李世真意识到自己可以不用受前任限制,给自己来一杯久违的冰美式的时候,热牛奶已经在手上了。
说起来其实两个人都不爱在早上喝牛奶的,准确来说,前任是完全不爱牛奶的甜腻,更愿意来杯茶;而李世真仅仅是喜欢在早上来一杯冰美式找个刺激。说到底两个人的习惯都不是什么好习惯,争来争去,最后只好定下了热牛奶。
随便对付了早餐,李世真悠闲地走到了院子里。Patty在晚上,所以李世真并不着急。今天天气并不算好,比起前两天的晴朗,今天灰蒙蒙的天空让人看了实在是没有好心情。
老天还真会照顾人的心情呢。毕竟人家刚分手。
但转念李世真又笑了,说到光棍节什么的,情侣们还喜欢上街虐狗呢,今天这个天气,看他们怎么到处显摆。
还没站多久,仅仅只穿了件卫衣的李世真开始有些冷了。想起自己即便在这里站到冷死都不会有人在房里喊:“赶紧进来加件衣服。”,李世真乖乖自己回去,翻箱倒柜,捡了件以前买的宽松棉袄穿上。
看着自己裹得像个球,李世真痴痴地笑了起来。这件棉袄自己很久没穿了,因为前任万分嫌弃它,嫌弃它款式臃肿老套,即使这件棉袄绝对保暖防风。自己向来不怎么十分注意外形的,毕竟四处打工的女孩子太漂亮有时候也是一件十分令人困扰的事情,容易引来不怀好意的人,所以如果不是有的工作,比如……假扮别人女朋友,勾引敌对公司会长之类的,必须打扮得明艳非凡,引人瞩目,李世真从来都是一件运动外套加……一条秋裤。
前任是个十分注重仪态的人,而自己这些对她来说看起来实在不堪入目的衣服都被扔的一干二净,这件棉袄还有身上的卫衣还是自己抱紧死不放手才勉强被留下来的。所以说啊,这样的,趁早分手才是王道。
不过……这件棉袄不是很久没穿了吗?怎么好像刚刚被晒过一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