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信箱:
2017年9月30日接到信访局转发鑫苑名城小区业主上访一事,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调查小组,并指派专人负责此事,现将调查结果汇报如下:
河南恒宇置业有限公司分别于2007年取得土地使用证(地号:31—331,面积:38748平方米,出让年限50年)、2011年取得土地使用证,(地号31—332,面积:30138平方米,出让年限70年)。一期部分房产手续正常办理之中,由于后期开发企业取得房产总证较晚,开发企业未及时办理业主房屋所有权证。
我单位于8月底完成了实地测量及楼幢定位,河南恒宇置业有限公司(鑫苑名城)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为68886平方米(103.33亩)而目前实际占用面积为75057平方米(112.59亩)其中4
#、16#、20
#、22#、31
#、32#、 21#、25
#、32#存在土地面积超占,暂缓办理相关业务,其余楼盘可正常办理。
此事我单位已多次督促开发企业应积极协助业主准备相关手续,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业务。并于9月30日已书面函告开发企业应抓紧时间通知业主递交相关手续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开发企业也于当天下午在小区公示栏贴出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的通知。且我单位多次和业主沟通,将相关政策详细讲解并承诺办结时限,现有部分手续齐全的业主已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由于不动产登记业务是一项全新的业务,我们也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对不动产登记中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进行梳理、汇报,其中包括小区超占面积应当如何处理的意见,待市政府出台相关指导意见后再行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项城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0月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