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可知,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该义务属于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义务。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可知,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故抚养义务不能通过协议免除,任何免除法定抚养义务的协议均是无效协议。即便夫妻双方签订了免除抚养义务的协议,也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要求父母承担合理的抚养费。
【相关法条】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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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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