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一辆运载有老虎、狮子等猛兽的马戏团广告宣传车在辖区道路上行驶,同时还高声鸣喇叭进行宣传。
执法队员当场劝离车辆,并电话联系负责人约谈。
18日上午,执法队员明确告知,根据衢州市的相关法律法规,严禁在城区道路上用喇叭利用广告车进行商业宣传,要求其立即整改。
但是,19日上午11时许,这辆装载猛兽的宣传车又出现在市区荷三路、荷花中路上。
当车辆行驶至荷花中路工人文化宫附近时,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其查获,车辆被带入衢州市执法局柯城分局接受处理。
随后,执法局与交警、林业、文广等相关部门衔接联合执法。
依据《衢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之规定,柯城分局荷花大队立即展开调查取证,对不听劝的马戏团予以8000元的处罚。
据悉,当事人取得的林业部门的陆生野生动物表演许可和文化部门的营业性演出许可已经到期。目前,当事人已经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并离开了衢州。
执法队员当场劝离车辆,并电话联系负责人约谈。
18日上午,执法队员明确告知,根据衢州市的相关法律法规,严禁在城区道路上用喇叭利用广告车进行商业宣传,要求其立即整改。
但是,19日上午11时许,这辆装载猛兽的宣传车又出现在市区荷三路、荷花中路上。
当车辆行驶至荷花中路工人文化宫附近时,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其查获,车辆被带入衢州市执法局柯城分局接受处理。
随后,执法局与交警、林业、文广等相关部门衔接联合执法。
依据《衢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之规定,柯城分局荷花大队立即展开调查取证,对不听劝的马戏团予以8000元的处罚。
据悉,当事人取得的林业部门的陆生野生动物表演许可和文化部门的营业性演出许可已经到期。目前,当事人已经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并离开了衢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