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凯尔·维拉德,拥有着一部分的狼族血脉。也就是说我是世界上极少数的狼族后裔之一。同时也是世界上少数拥有前世记忆的人之一。
清楚地记得,前世的我,是一个被狼族所排斥的“异类”。做为狼族实力和势力最强的一支氏族,我们阿尔法拉家族向来都是左眼蓝色、右眼黄色。而我,则是左眼蓝色、右眼黄色。我刚出生时父母就认定我为一名罕见的强者(狼族强者不分性别),为我起名为“菲丽克斯”,意为“凤凰”,并不顾首领们的反对将我留在身边。
但从我记事起,就时时刻刻经受着异样的目光。也总是时不时地被一些不懂事的小孩在背后指指点点地议论着:“看,是阿尔法拉·菲丽克斯!那个怪物!”真是讨厌啊。我这样想着。每当这时,我总会丢给他们一个白眼。
也许是因为瞳色的缘故吧,除了父母和弟弟,我再没有其他朋友。也正是因为如此,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枯燥无味的训练中便少了许许多多不必要的干扰。在我们这一代年轻狼族成员15岁的成人礼试炼仪式上,我以出众的能力通过了前七场试炼仪式,最终定阶为Ancilla的水准、男爵的实力。这引起了首领们很大的注意和其他人的骚动。毕竟,在年纪轻轻的15岁就达到男爵的实力,从狼族历史有记载开始,我绝对是第一个。至此,他们看向我的目光也渐渐变得更加奇怪、异样。
鹤立鸡群的能力,再加上异样的瞳色,使得我在整个同龄人中,乃至整个部落里,仍旧只有父母和弟弟做为朋友。我以为,这辈子我会一直这样孤独下去。直到,我遇见了他——同样被视为“异类”的血族少年——巴兹尔·霍金斯。
每日黄昏是我最喜欢的时刻。那日傍晚,待村庄街道上所有的人都回到家后,我和父母打了一声招呼,便轻手轻脚地跑出村庄去不远处的湖泊边的那个小山坡上去看晚霞了。
来到那个熟悉的斜坡旁,我发现那里已经有人了。看身材和脸型应该是一名少年,却有着一头连人类都羡慕不已的金色飘逸的长发。他带着宽大的帽子,将整张脸都隐藏在帽檐的阴影之下。穿着长风衣,戴着手套。真是奇怪呢。我这样想着,没有和他打招呼,走上长满青草的斜坡,躺在距他几米远的地方,望着绚烂的晚霞出神。
“你好。”正在神游的我突然听见了来自这位少年的问候,先愣了一秒才一脸慌乱地回应道:“你是在和我说话吗?真是抱歉……晚上好。我叫菲丽克斯,阿尔法拉·菲丽克斯,你呢?”“我叫霍金斯,巴兹尔·霍金斯。”金发少年转过来看向我缓缓说着,斜阳的光芒在他的瞳仁中反射出如血的红色。他的声音听起来十分低沉、纯净、明朗。“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应该是狼族的人吧?一个被排斥在外的狼族异类。”
“嗯,的确是。你怎么知道?”我有些惊讶地点点头,毕竟素未谋面的他竟然知道我来自狼族,而且知道我是个……异类。我仔细打量着他的眼睛——浓稠的红色,红得像血。我突然想到他的姓氏,巴兹尔家族虽然游离于血族十三氏族之外,瞳色也与其他氏族不同,但仍不可否认其有着血族的血液。而且,巴兹尔家族也和我所在的阿尔法拉家族一样,实力为加上其在内的十四氏族最强。那这么说来,霍金斯他……
“父亲曾和我说过,这世间存在的所有狼族,瞳色都是左眼蓝色、右眼黄色,但你却恰好相反。”霍金斯的解释打断了我的思绪,他的眼眸之中看不出一丝情绪。“其实……我也算是一个被血族排斥的异类。只因我族人的瞳色为绿色,夏夜里鬼火那般幽魅的绿色。而我的是则是在他们看来最为不详的血色。若不是父母执意将我留在身边,恐怕我早已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了。”
“那……仅仅是因为瞳色吗?”
“当然不是。除此之外,我还是一名天生的塔罗牌占卜师。塔罗牌占卜这事在族内也是禁忌之一。大概因为如此,我才会被孤立吧。”
“这样啊……说起来我也差不多呢。首先因为瞳色。再者,我现在16岁,在15岁那年的成人礼试炼仪式上实力就达到男爵的水平。算是整个狼族历史上第一个,也是最年轻的达到那个实力的人了。所以……”
“男爵水平的实力吗?”霍金斯看向我的眼神终于有了一丝浅浅的波澜,有些许惊讶道,“在我血族内规定,只有真正意义上的血族成员达到了一定的年龄、资历和实力才能被封为血族,算是对他们实力的一个证明。你在15岁就达到这个水准,果然是实力很强的一个人。”
就这样,我和霍金斯你一言我一语地聊天,才发现我和他的身世是如此惊人的相似:都是因为瞳色和异于身边同龄人的能力而被视为异类,从而被排斥在外。想到这里我心里不禁有些奇怪的感觉,对于族规叛逆的反抗和愤恨,以及对遇上相同命运的人的意外欣喜……
天色已晚,加之父母来找我,我道了一声再见后便起身准备离开。但是金发少年——也就是霍金斯,突然拉住我的手腕道:“我在同族内从出生起就只有父母为朋友。你我虽然是异族人,或许以后还会公开对立为敌人,但是我觉得你很好,不像我以前遇见的那些狼族人。每天这个时候,你愿意过来陪我一会儿吗?”
他的手很冷,冷到觉得都有些许的彻骨。波澜的湖水将倒映着的月光映入他的血瞳之中,滴溅出一丝明亮的红色,滴在我的心上。我不忍让他失望,于是重重地点头道:“嗯,我一定会。我每天都在来这里。”说完便向父母跑去。
从那以后,我每天都期待着黄昏时分。走出村庄,每当远远地看见斜坡上那一抹被斜阳照得闪闪发亮的金色长发时,我总会大喊一声“霍金斯——我来了——”!然后跑上斜坡,和他聊着天,或者吐槽一下今天所发生的那些事情。连父母大人都说:“天天都向外跑,只怕哪天你回不到狼族了。”
现在看来,那是我从前世到今生的第一段,也是最让我刻骨铭心的一段短暂而又独特、关于一位狼族少女和一位血族少年的友谊。命运让我们在彼此前行的道路上有了第一个交叉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