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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那个孕妇以后因为舆论造成什么不测,那又该谴责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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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可以不善,也可以不恶!
请大家放过她吧,那是两个人!


1楼2018-04-25 11:24回复
    恶人就不该得到惩罚?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8-04-25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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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1-13 14:2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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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能做出这举动,还害怕造成不测?她绊倒小孩的时候,想过造成什么不测吗?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8-04-25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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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舆论导致了不测,你觉得该谴责谁?


        IP属地:中国香港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8-04-25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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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舆论造成不测?如何不测?
          无非就是经不住网友骂自尽了、流产了,这种间或死一个少一个,别再生个“红孩儿”祸害人间,反正都是为和谐社会贡献了力量!
          要么就是被愤怒群众查到底细以后教训了,虽然我们不提倡以暴制暴,但没有惩罚的教育不是教育!
          两个人?你错了!记住,不论在法律上还是医学上,只要不是割断脐带的存活体,都不是所谓的“人”!


          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8-04-25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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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过她?
            哥只能说,摔的不是你家孩子!换成你家孩子,你肯定找主席告御状了!
            如果她那一脚把孩子摔出问题,公检法会放过她?
            如果被绊倒的孩子长大9岁,是个13岁的男孩,就算孩子不道歉,她还敢绊吗?孩子一脚踹她流产甚至踹死她也不用坐牢!——她也就敢欺负这种只有吃奶劲的孩子!
            如果她也只是个孩子,大家只会骂她的父母没教育好她!而不会骂她!


            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8-04-25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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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先造孽先惩罚谁


              IP属地:陕西来自iPhone客户端10楼2018-04-25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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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舆论论它有什么不测,而是它自己的无耻行为招来祸端,你说该怎么追究?


                来自手机贴吧11楼2018-04-25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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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1-13 14: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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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笑死我了,她绊倒别人的孩子还不能舆论谴责一下?换位思考,如果是将来她的孩子有同样的遭遇她会选择息事宁人吗?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善也要看对待什么人。


                  IP属地:甘肃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18-04-25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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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认识他两?


                    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18-04-25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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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 好歹那是两个人 都口下留情吧


                      IP属地:陕西来自iPhone客户端14楼2018-04-25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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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鸡名媛


                        IP属地:山东来自iPhone客户端15楼2018-04-25 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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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是有等级的,教育和极刑差别很大。。。。。


                          16楼2018-04-26 0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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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她活该,


                            IP属地:陕西来自iPhone客户端17楼2018-04-26 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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