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观光日韩代言人要换人做了!飞轮海代言的合约期限即将於七月十六日到期,交通部观光局日昨公告招标日韩新代言人却流标,为避免出现空窗期,飞轮海的代言延长至九月,观光局也将尽快重新公告招标。
交通部观光局国际组长刘喜临表示,八月十四日飞轮海还将当一日导游,带一千名日韩为主的观光客游览宜兰传艺中心等;另外,九月的五百旅客来台骑单车的大规模国际活动,飞轮海也将出席宣传。
刘喜临指出,三家投标的厂商,其中,一家因为资历不符被淘汰,另外两家则因提出的推广计画和代言人的形象魅力未能整合搭配,市场行销效益无法发挥,评审委员决议流标。
据了解,投标的公关公司提出的人选也都相当有来头,包括F4其中的一位团员,曾接演过改编日本漫画的偶像剧,以及曾经赴日闯荡银河、日前曾饱受脚伤之苦的年轻女性歌手兼演员。
刘喜临指出,观光局虽然未强制要求代言人必须承诺为台湾带进多少观光旅次,但希望代言人不只能吸引粉丝来台追星,还能开拓潜在旅次。
台湾观光日韩代言人的经费一年为台币八千万元,其中,八成的经费必须用於商业广告CF拍摄、一连串公关活动的举办等;代言人的义务为每年必须出席二至三次国外推广活动及一次的国内观光推广活动,观光局并拥有代言人的肖像使用权及CF播放权。
飞轮海是在去年七月十六日接替F4成为台湾观光日韩代言人,合约期限一年,主要目标是吸引日韩年轻人来台;F4则在二○○六年十一月至二○○八年十一月担任日韩代言人,根据观光局统计,光是二○○七年,F4带来的观光效益就达到新台币十一亿两千四百九十五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