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拿不起法律这个武器!
本人从小受家教“有理走遍天下”的熏陶,比较较真,说得好听点是讲道理、坚持原则,说得难听点便是认死理、一根筯。上的虽非名校,也算是受过高等教育,有一定的逻辑思维能力和办事能力,认可法律是公正的,可是2018年新房装修,与湖南久窝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给我上了生动的一课。
承接方湖南久窝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单方中止合同,多次跑岳麓区人民法院递交诉讼(本人常住株洲),因区法院官网信息是2015年7月,信息不详且未及时更新所致,2018年5月终于成功立案。又终过漫长的等待,于2018年8月,岳麓区人民法院判决久窝公司偿还本人家电家具款和赔偿款。因我交付的部分装修款,不是打到久窝公司的账号上,而是进了私人账号,说明久窝在转移财产。另外久窝以超低价商品,引诱消费者,属欺诈行为。本人不服,2018年11月向长沙市中院上诉,当年12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是否需要申请强制执行?思考了很久,觉得走到这一步,不走下去实在是不甘心,在网上搜集学习,于是2019年3月又接着奔波。第一次,先到区法院立案大厅咨询办事员,取了审理与执行工作衔接表,回答是需要中院判决书的法院专递邮件详单。来到中院取了详单,并询问办事员,回答无其他资料了。当我折返回区法院,排队人多,只好回株。第二次,根据官网模板,写好了强制执行申请书,填了表,来到209室递交立案资料。排队好不容易轮到我,办事员直接问:“法官签字了没有?”“打印了邮件的物流信息没有(我手上打印有一份《法院专递邮件详情单》还不够)?”“没有物流信息法官怎么签字”,然后就不理我了。这些官网没有要求,209室门上贴的《强制执行立案须知》中也没有明说要物流详单,我要找地方打印,花费不少时间,再返回排队时,又要下班了。再细看209室门上贴的《强制执行申请书(模板)》与我的又不一样,看来又白跑一趟了。我倒要问问法院:如果判决书未送达,法官不签字,强制执行就不能立案,这是谁的责任?
起诉、审判,上诉、再审,申请强制执行,已经跑了有十好几次,朋友和家人多次劝我就此了结,我不再倔犟,近日细读法院官网信息,决定放弃强制执行申请,原因如下:一、要交执行费,那可是明明白白的从兜里掏出来的,能否回来是个未知数;二、执行过程中,因时效、被执行人无可执行财产等多种原因,法院可“依法”中止执行,我的合法诉求随时都变为一纸盖有神圣法院红印的判决书;三、需要申请人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我一个平民百姓,连被告的身份证号码都提取不到,又怎能得到他的实时的财产信息?再说如果我在司法部门或银行工作,拥有这样的职权,或找人托关系,得到这些信息,法律是否允许我这样做?
我不再固执下去了!屈服于奸商,屈服于繁琐的办案程序,屈服于宝贵的时间……我得上班和生活,我无意抺黑当今的执法现状,只是陈述个人的坎坷经历,在大喊“简化政务”的今日,政府职能部门能否不要停止在口号阶段,体谅广大民众诉求的艰辛,实实在在的作些事情,扫除为民办事的层层障碍。最后我无力的呐喊一声“奸商早死!”
本人从小受家教“有理走遍天下”的熏陶,比较较真,说得好听点是讲道理、坚持原则,说得难听点便是认死理、一根筯。上的虽非名校,也算是受过高等教育,有一定的逻辑思维能力和办事能力,认可法律是公正的,可是2018年新房装修,与湖南久窝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给我上了生动的一课。
承接方湖南久窝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单方中止合同,多次跑岳麓区人民法院递交诉讼(本人常住株洲),因区法院官网信息是2015年7月,信息不详且未及时更新所致,2018年5月终于成功立案。又终过漫长的等待,于2018年8月,岳麓区人民法院判决久窝公司偿还本人家电家具款和赔偿款。因我交付的部分装修款,不是打到久窝公司的账号上,而是进了私人账号,说明久窝在转移财产。另外久窝以超低价商品,引诱消费者,属欺诈行为。本人不服,2018年11月向长沙市中院上诉,当年12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是否需要申请强制执行?思考了很久,觉得走到这一步,不走下去实在是不甘心,在网上搜集学习,于是2019年3月又接着奔波。第一次,先到区法院立案大厅咨询办事员,取了审理与执行工作衔接表,回答是需要中院判决书的法院专递邮件详单。来到中院取了详单,并询问办事员,回答无其他资料了。当我折返回区法院,排队人多,只好回株。第二次,根据官网模板,写好了强制执行申请书,填了表,来到209室递交立案资料。排队好不容易轮到我,办事员直接问:“法官签字了没有?”“打印了邮件的物流信息没有(我手上打印有一份《法院专递邮件详情单》还不够)?”“没有物流信息法官怎么签字”,然后就不理我了。这些官网没有要求,209室门上贴的《强制执行立案须知》中也没有明说要物流详单,我要找地方打印,花费不少时间,再返回排队时,又要下班了。再细看209室门上贴的《强制执行申请书(模板)》与我的又不一样,看来又白跑一趟了。我倒要问问法院:如果判决书未送达,法官不签字,强制执行就不能立案,这是谁的责任?
起诉、审判,上诉、再审,申请强制执行,已经跑了有十好几次,朋友和家人多次劝我就此了结,我不再倔犟,近日细读法院官网信息,决定放弃强制执行申请,原因如下:一、要交执行费,那可是明明白白的从兜里掏出来的,能否回来是个未知数;二、执行过程中,因时效、被执行人无可执行财产等多种原因,法院可“依法”中止执行,我的合法诉求随时都变为一纸盖有神圣法院红印的判决书;三、需要申请人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我一个平民百姓,连被告的身份证号码都提取不到,又怎能得到他的实时的财产信息?再说如果我在司法部门或银行工作,拥有这样的职权,或找人托关系,得到这些信息,法律是否允许我这样做?
我不再固执下去了!屈服于奸商,屈服于繁琐的办案程序,屈服于宝贵的时间……我得上班和生活,我无意抺黑当今的执法现状,只是陈述个人的坎坷经历,在大喊“简化政务”的今日,政府职能部门能否不要停止在口号阶段,体谅广大民众诉求的艰辛,实实在在的作些事情,扫除为民办事的层层障碍。最后我无力的呐喊一声“奸商早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