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
庭审中,庞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无异议,在最后陈述中,庞某表示对自己的行为深感后悔,对杨某及其丈夫的死更是深感意外。
法院经审理认为,庞某以向他人身体泼洒粪便的方式公然侮辱他人,致二被害人自杀身亡,严重危害了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刑律,构成侮辱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予以确认。鉴于庞某到案后及庭审时均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且主观恶性不深,是初犯、偶犯,可从轻处罚;杨某借故长时间对庞某进行谩骂,引起庞某愤怒,导致矛盾激化,存有一定过错,对庞某可酌情从宽处理。综合以上量刑情节,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提醒:在面对邻里纠纷矛盾时,要理性克制,寻求合理合法的解决渠道,宽容互谅才是最好的解决方式,莫受负面情绪主导,造成难以挽回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