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领导您好,我是双街业主,购买时开发商承诺提供三水入户,24小时热水。近日收到通知说要停用热水,且让居民自己进行管道切改。我们有几点疑问想获得政府部门的帮助:1.停用温泉水是否有国家明文规定,是否提供专业指导来帮助居民完成改造的措施?2.交房时小区设计为地热水,电路是按照不配备电热水器的条件设计交付使用的,停热水后,每户都要安装热水器(大功率电器),原先设计的电路是否可以承受?3.地热水是供暖的来源,如果停用地热水,采暖问题如何解决?综上,停热水及要求居民自行进行管道切改我们认为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鉴于上述共性问题,我们特别希望开发商及物业部门能慎重考虑,积极协助居民来解决,而不是简单一纸通知让居民自行解决,后果自负,这是极不负责任的态度。也请相关部门领导能帮我们协调此事,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