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某波,女,51岁,海伦市爱民乡爱平村5组村民。系大连市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7月24日核酸检测呈弱阳性,被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现将其活动轨迹公布如下:4月中旬-7月15日丁某波在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凯洋食品有限公司上班。7月16日乘坐3路公交车转乘轻轨前往大连市火车站,从大连市乘坐K2209次列车13车厢返回海伦市。7月17日早06:30在海伦市火车站下车,乘坐出租车(黑MT256J)到爱民乡爱荣村2组其弟弟家。7月17日-22日未外出。7月23日乘坐私家车(黑M1322G)到爱民乡爱平村5组自己家中。下午接到绥化市疾控中心协查函后,由120救护车将其送至海伦市人民医院进行医学观察,并进行核酸检测。7月24日核酸检测结果为弱阳性,经海伦市人民医院专家组认定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现已转至绥化市第一医院隔离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