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有两套房的情况下,我妈还去重庆买了一套市中心解放碑的房子,现在还有70万的尾款,也就是本金这里面还没有算利息呢,还没有付清,每个月要还5250块的贷款,现在来的香港收入是以前的三倍了,我可以轻而易举的每个月付这笔钱,但是我到底应不应该付呢?如果我每个月拿出5000多块钱来,那这用于我个人消费,那在内地5000多块钱洗头按摩一次138采耳一次,两边耳朵一共一个半小时200块钱修脚一次,40分钟78块钱,那这个5000块钱我每个月拿去享受,我可以很过得很舒心呐,这是他自己要供房的,他自己选择要再买楼要再去当房奴的,很多人说当父母为了5000块钱发愁的时候,做儿女的,你是不是应该毫不犹豫的去帮他呢?但是我也。我也知道他死了之后这些资产是留给我的,可是我不愿意过这样子的生活,我5000块钱拿去享受多好呀,又不是缺这一层楼,到时候我妈想让我帮她供楼怎么办?70万的本金尾款,那我算了下,我起码要紧巴巴的过4年时间才能全部提前还款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