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位委员明鉴,会同国家人社部门专业技术司、工资司、事业单位管理司、以及财政部、组织部相关负责人注意:在职称的评聘工作中,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它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不断发展,而且需要与其他的人事制度改革相配套。其中,评上没聘的众多专技人员们,他们的权益应该如何保障?这是一个牵扯到千百万专技人员的事情,于情于理,既然某个职称评上了,国家就应该有理由,也有能力,予以聘任(即涨工资),不然的话,岂不是有耍着人玩、愚弄专业技术人员的嫌疑吗?又是否违背了一般意义上诚信的价值观?难道国家缺这点钱吗?说白了,评上不聘,就不能享受相应的待遇,主要是工资方面的。既然评上了为啥不一并聘任昵?专业技术职务之评聘分开的设立,其初衷出发点和落脚点即归宿,应该是一致的,那就是让人名至实归,而不是相反。如果说到底也不聘的话,评聘分开又有啥意义?鉴于此,相关政策是否应该微调?不应该出现这样的情况,即:职称证拿到手了,工资待遇却没有因此而上涨。不然的话,辛辛苦苦评职称,到最后竹篮打水一场空,岂不凉了我们中国,奋战在科技领域一线的,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心?有分有合,才算得上善始善终,光分不合,糊弄百姓。假如评聘分开,最终都无法圆满的实现融合,可以毫不夸张的这么说,那就无疑是我们当代中国,职称改革工作的,一大败笔、一大遗憾。为了不让专技人员,留有遗憾。并感念国家,感念既往的工作岗位,本着拨乱反正、有错必究的原则,建议:对于所有已经评上没聘的专技人员,国家都应该予以兑现,和其职称相对应的工资数额......。这个愿景如果得以实现,在建设和谐社会的当下,这岂不也是当前新时代,系列化惠民工程项目的,一个表现方式之一?我们的诉求,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而不是挑战或质疑现行法律法规。分久必合乃人间正道,光分不合算是什么“评聘分开”?一句话: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评聘分开工作方式,不能虎头蛇尾,不能有开始没结局。换句话说:不应该不守规矩、不讲诚信,更不能够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无视专技人员的合法权益……事实上,这已经不再单纯的,是一个职称待遇问题了,在某种程度上,应该是一个专业技术的政策问题了,是二者相结合的课题了。希望各方协调,合力解决此一问题。总之,这是历史遗留问题,应该妥善解决!国家不能够失信于民,同样也不应该失信于专业技术人员的伟大的共和国公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