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一:
朱永成冒充孙中山骗款55万元被判11年
中国法院网讯 12月10日,北丨京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结被告人朱永成、王育英冒充已故伟人孙中山诈骗一案,依法判决被告人朱永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罚金人民币5万元;被告人王育英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罚金人民币3万元;继续追缴被告人朱永成、王育英人民币55万余元;将在案扣押的伪造的“孙逸仙印”以及剑二把予以没收。 今年62岁的朱永成(化名刘天明)是陕西省汉中市人,高中文化,捕前无业,曾因贪污诈骗、放债剥削于1963年2 月被汉中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8年。这位老汉满头白发、略有秃顶,狭长脸形、鹰勾大鼻,身上的中山服已盖过大腿,行骗时自称是138岁的孙中山。
被 告人王育英是山西省人,初中文化,捕前无业。
经审理查明:2003年1月至2004年3月间,被告人朱永成、王育英在中国人民解丨放军总装备部第二招待所内,由被告人朱永成冒充已故的中国近代民丨主革命的先行者孙中山,二被告人虚构解冻巨额民间资产的事实,谎称需要前期投资,并许诺高额回报,先后骗得刘某人民币28万元、曹某人民币20.5万元、赵某人民币5万元、邸某人民币1.9万元。所骗人民币55.4万元中的大部分款项被二被告人挥霍。2004年3月10日,被告人朱永成、王育英被举报归案。
案发后,公安机关起获了伪造的印章(“孙逸仙印”)一枚、剑二把,还起获了被告人朱永成现金人民币1680元以及被告人王育英的红色衣箱一个。
法院认为,被告人朱永成、王育英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公民财物,二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王育英关于其行为不构成诈骗罪的辩解,经查无法律依据,法院不予采纳。另查明,被告人朱永成在与被告人王育英的上述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共同犯罪中的主犯;被告人王育英系共同犯罪中的从犯,法院依法对被告人王育英所犯诈骗罪予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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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二:
老者诈骗300万 冒充清室后裔自称是孙中山复活
恐怕连姜瑛龙自己也记不清自己到底是何方神圣——他有时自称是孙中山先生复活,有时又说自己是清朝皇家之后。而实际上,他只是一名无业人员。3月 28日下午,市一中院的法官来到因病住进公安医院的姜瑛龙的病房,向他宣布了法院作出的判决:姜瑛龙因犯诈骗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 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2004年4月间,姜瑛龙以为他人治病为名,并用仿旧古盘做抵押,骗取被害人牛某人民币330万元。同年6月至9月初,姜瑛龙在对方的催要下,先后返还人民币130万元及美元1万元后藏匿,余款被姜瑛龙用于购房和治病等。2006年3月18日,姜瑛龙被抓获归案。
2003年,姜瑛龙到北丨京治病,为谋财开始了对身世的胡编乱造。据曾在姜家做家务的王先生夫妇证实,姜瑛龙自称是清朝皇家之后,雇他们夫妇做家务。而这一身份很快就使一些人上当受骗。2004年4月6日,北丨京一拍卖公司的经理牛先生被骗300多万元。
在法庭上,姜瑛龙仍然没有从自己编的身世中清醒过来。他说,因他是皇室的人,有两个自称是溥仪身边的太监给他送来一些古董。他骗钱的真实目的是 “运作美国花旗银行的68亿美金”。经有关部门鉴定,姜瑛龙所称持有的“珍宝”无一不是新仿制的工艺品。(李婧、王文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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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三:
老骗子冒充孙中山李宗仁后代搞民族资产解冻
现年70岁、仅有小学文化的重庆市万州区某镇村民周某,伙同他人,谎称先辈孙中山、李宗仁在国外有大笔遗产需要启动资金取出,骗取他人钱财。9月 25日,被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2002年10月至2006年10月期间,重庆警方多次接到群众报案,反映有人自称是国丨民党代总统李宗仁的儿子、中华人民共和国解冻委员会领头人“李林树”(又称“李中华”、红孩儿),以需要一笔钱搞民族资产解冻为由,骗人钱财。2006年10月,犯罪嫌疑人周某及其同伙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因证据不足而释放。
2009年4月,周某及同伙李某窜到南充寻找目标行骗。李某在南充市嘉陵区某茶馆租住,附近一老翁张某没事时常去李某租住的小茶馆休闲,周末与李某便把目标锁定在张某身上,开始编造谎言行骗。李某称自己是国丨民党代总统李宗仁的儿子、中华人民共和国解冻委员会领头人“李林树”,他们上一辈孙中山、李宗仁等在联合国成丨立的时候有很大一笔钱被存在了美国花旗银行,现在这笔钱被他所继承。但是要取出这笔钱需要启动资金,为此,他们成丨立了华环集团,集资筹钱。
周、李二人声称,如果有谁愿意借钱,他们借一还十,还承诺能给65岁的张某在自己的集团内找个工作,月收入两三千元。为了消除张某的疑虑,周某、李某拿出一些“红头文件”给张某看。张某信以为真,庆幸自己遇到了贵人,次日就交纳了100元的报名费要求找工作并表示愿意借钱。随后,张某将自己的全部家当19000元分2次给了周某和李某,还喜滋滋地告诉自己在外地打工的儿子和街坊四邻,说自己要发财了。邻居都认为张某被骗了,劝其报警,张某仍不相信:“红头文件怎么可能是假的?有那么多遗产的李某某怎么可能骗人。”
4月23日,经群众举报,周某被抓获归案,对自己与李某的诈骗行为供认不讳。张某才如梦初醒,赶紧找李某要钱,李某却闻风逃匿。
嘉陵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周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骗取他人现金19000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作者: 蒲泽川 吕菁
朱永成冒充孙中山骗款55万元被判11年
中国法院网讯 12月10日,北丨京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结被告人朱永成、王育英冒充已故伟人孙中山诈骗一案,依法判决被告人朱永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罚金人民币5万元;被告人王育英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罚金人民币3万元;继续追缴被告人朱永成、王育英人民币55万余元;将在案扣押的伪造的“孙逸仙印”以及剑二把予以没收。 今年62岁的朱永成(化名刘天明)是陕西省汉中市人,高中文化,捕前无业,曾因贪污诈骗、放债剥削于1963年2 月被汉中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8年。这位老汉满头白发、略有秃顶,狭长脸形、鹰勾大鼻,身上的中山服已盖过大腿,行骗时自称是138岁的孙中山。
被 告人王育英是山西省人,初中文化,捕前无业。
经审理查明:2003年1月至2004年3月间,被告人朱永成、王育英在中国人民解丨放军总装备部第二招待所内,由被告人朱永成冒充已故的中国近代民丨主革命的先行者孙中山,二被告人虚构解冻巨额民间资产的事实,谎称需要前期投资,并许诺高额回报,先后骗得刘某人民币28万元、曹某人民币20.5万元、赵某人民币5万元、邸某人民币1.9万元。所骗人民币55.4万元中的大部分款项被二被告人挥霍。2004年3月10日,被告人朱永成、王育英被举报归案。
案发后,公安机关起获了伪造的印章(“孙逸仙印”)一枚、剑二把,还起获了被告人朱永成现金人民币1680元以及被告人王育英的红色衣箱一个。
法院认为,被告人朱永成、王育英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公民财物,二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王育英关于其行为不构成诈骗罪的辩解,经查无法律依据,法院不予采纳。另查明,被告人朱永成在与被告人王育英的上述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共同犯罪中的主犯;被告人王育英系共同犯罪中的从犯,法院依法对被告人王育英所犯诈骗罪予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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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二:
老者诈骗300万 冒充清室后裔自称是孙中山复活
恐怕连姜瑛龙自己也记不清自己到底是何方神圣——他有时自称是孙中山先生复活,有时又说自己是清朝皇家之后。而实际上,他只是一名无业人员。3月 28日下午,市一中院的法官来到因病住进公安医院的姜瑛龙的病房,向他宣布了法院作出的判决:姜瑛龙因犯诈骗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 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2004年4月间,姜瑛龙以为他人治病为名,并用仿旧古盘做抵押,骗取被害人牛某人民币330万元。同年6月至9月初,姜瑛龙在对方的催要下,先后返还人民币130万元及美元1万元后藏匿,余款被姜瑛龙用于购房和治病等。2006年3月18日,姜瑛龙被抓获归案。
2003年,姜瑛龙到北丨京治病,为谋财开始了对身世的胡编乱造。据曾在姜家做家务的王先生夫妇证实,姜瑛龙自称是清朝皇家之后,雇他们夫妇做家务。而这一身份很快就使一些人上当受骗。2004年4月6日,北丨京一拍卖公司的经理牛先生被骗300多万元。
在法庭上,姜瑛龙仍然没有从自己编的身世中清醒过来。他说,因他是皇室的人,有两个自称是溥仪身边的太监给他送来一些古董。他骗钱的真实目的是 “运作美国花旗银行的68亿美金”。经有关部门鉴定,姜瑛龙所称持有的“珍宝”无一不是新仿制的工艺品。(李婧、王文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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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三:
老骗子冒充孙中山李宗仁后代搞民族资产解冻
现年70岁、仅有小学文化的重庆市万州区某镇村民周某,伙同他人,谎称先辈孙中山、李宗仁在国外有大笔遗产需要启动资金取出,骗取他人钱财。9月 25日,被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2002年10月至2006年10月期间,重庆警方多次接到群众报案,反映有人自称是国丨民党代总统李宗仁的儿子、中华人民共和国解冻委员会领头人“李林树”(又称“李中华”、红孩儿),以需要一笔钱搞民族资产解冻为由,骗人钱财。2006年10月,犯罪嫌疑人周某及其同伙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因证据不足而释放。
2009年4月,周某及同伙李某窜到南充寻找目标行骗。李某在南充市嘉陵区某茶馆租住,附近一老翁张某没事时常去李某租住的小茶馆休闲,周末与李某便把目标锁定在张某身上,开始编造谎言行骗。李某称自己是国丨民党代总统李宗仁的儿子、中华人民共和国解冻委员会领头人“李林树”,他们上一辈孙中山、李宗仁等在联合国成丨立的时候有很大一笔钱被存在了美国花旗银行,现在这笔钱被他所继承。但是要取出这笔钱需要启动资金,为此,他们成丨立了华环集团,集资筹钱。
周、李二人声称,如果有谁愿意借钱,他们借一还十,还承诺能给65岁的张某在自己的集团内找个工作,月收入两三千元。为了消除张某的疑虑,周某、李某拿出一些“红头文件”给张某看。张某信以为真,庆幸自己遇到了贵人,次日就交纳了100元的报名费要求找工作并表示愿意借钱。随后,张某将自己的全部家当19000元分2次给了周某和李某,还喜滋滋地告诉自己在外地打工的儿子和街坊四邻,说自己要发财了。邻居都认为张某被骗了,劝其报警,张某仍不相信:“红头文件怎么可能是假的?有那么多遗产的李某某怎么可能骗人。”
4月23日,经群众举报,周某被抓获归案,对自己与李某的诈骗行为供认不讳。张某才如梦初醒,赶紧找李某要钱,李某却闻风逃匿。
嘉陵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周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骗取他人现金19000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作者: 蒲泽川 吕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