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卡尔·费德里克·路易斯·杜宾(Karl Frederich Louis Dobermann)曾是当时一位罗威纳犬和德国牧羊犬繁育者,他极有可能将罗威纳犬用于改良他养的迷你宾莎犬,他曾提出要繁育出15倍于正常体型大小的宾莎犬。有人认为他也可能用到了现已灭绝的德国黑褐梗或者灵缇,但多数人认为他用到了法国狼犬,法国狼犬与杜宾犬很相似,虽然是法国犬,但在19世纪早期已出现于德国各农场,因为德国境内当时除了德国牧羊犬没有任何其他牧羊犬,法国狼犬的体型特点完全符合他的需求,所以这很可能是他用到的第三种犬。

1800年中叶,当繁殖者不再在已培育出的毛型间进行混血杂交时,不同式样的犬就开始按不同的特征加以区分,并作为单独的品种来繁殖。这些品种除有迷你宾莎犬之外,还包括了雪纳瑞和艾芬品犬(猴面犬), 以及后来在1800年末叶才培育出来的大杜宾犬。也就是说迷你宾莎犬、雪纳瑞犬、艾芬品犬和大杜宾犬同属于德国平犬(宾莎犬)大家族。

德国平犬家族包括了不同式样的犬,并有大小两种体形和两种不同的毛型。

随着1895年德国平犬·雪纳瑞犬俱乐部(Pinscher-Schnauzer-Club)的成立,人们将军队与其他平犬繁殖者和鸽友结合起来,以推广独特的德国平犬品种。
1895年,伯纳德·沃弗(Bernard Wolphofer)在名为“布赫·冯·登·洪登(Buch von den Hunden)”的书中,解释所认识存在的四种平犬:第一种是毛茸茸的德国平犬;第二种是毛茸茸的矮脚平犬;第三种是光滑毛发的德国短毛猎犬;第四种是短毛矮小平犬。最后一个显然是迷你宾莎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