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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强官杀混杂,皆喜制伏之乡,而忌财富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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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杀混杂一直是个易经当中的复杂问题,虽很多次阐述,但还是有相当一部分易友未得要领,如果不信者请先阅读此文,之后看是否自得精髓。
七一年出生的一位大专县级要员,别看此文凭眼下不值一提,但对于当时的学子来说,那都是东南某落后山区的佼佼者。辛亥庚寅甲申丙寅,大专毕业后分配到当地乡镇工作,一路奋斗,零五年时成为某县政府一把手,五年之后顺利接替县委一把手,届满之后到市政府任职。官杀混杂,为何还能如此平步青云呢?
年月庚辛坐日支申,甲在建禄月有支亥滋生,且支寅帮扶,建禄成格;时上透丙食,制杀留官,干头取清;易经里对这种配置的取用为:喜食伤制伏之地,所以在丁亥、丙戌二十年木火通明,时时得志;比劫地也不为害;而忌财富滋扰,或再次官杀出现,也忌文印制食伤。也许此时的有人感觉一目了然,没什么新颖可言,问题的重点在下面,希望仔细品味之后让己豁然开朗。
或去官留杀,或去杀留官,只要是官杀混杂且有本气根,必须喜制伏之乡,而忌财富之地;制伏的办法无非有两种,或合或食伤制。在这里边必须要明白:其一,哪怕是去留以至于干透取清,决不能走入财富地,因为去留只是个干透取清的问题,只要有本气去留就不会干净,一旦有财富出现,仍以混杂论之。很多人只知去留而疏忽了去留是否干净的文题,;总认为去杀留官时,可以财生官,这是个取用极大的错位,差之毫厘、谬论千里。
其二,有人总把去杀留官当正官用,认为千万此时不能伤官见官。这是大错而特错的领悟问题,只要是混杂,无论所留的或官或杀,都必须制伏,而不能用财富去滋;因为杀去之不干净,仍然无形中在帮官,此时的官表象为官,实则为杀性。如果不信或者忽视这点,说明自身对官杀混杂的悟性还未进入门级。
掌握不了以上两点混杂的精髓,别谈自己能对其分析到位。如果还有疑惑,我试着再罗列一例,应该能够更好的说明问题。
六一年的一位老友,其成就在前者之上,辛丑庚寅甲辰乙亥,同样是混杂,同样是制合,为何成就却能在前者之上呢?因为庚辛无本气根,而辛在帮庚,使庚有力去合乙,乙为甲元合来庚,乙充当的角色是使庚仁慈,而非合去庚,其实质是身强敌杀而非混杂,一旦遇到制伏之乡,或文印、比劫之地,都非常有力而到位。
掌握基础知识很重要,但能融会贯通更重要。所以有人说他研习易学多少年,一此来唬人时,我一般不作评论。有人三五年就能成为一位解疑答惑者,有人三五十年都会抱着古籍发霉。这也是多年来我评论后起之秀的文章时,大多以非常赞赏的言辞留言的原因吧!


来自手机贴吧1楼2021-09-02 20:3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