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跟朋友到临海城市出差,每次来都会找一些当地评分高的吃海鲜的地方去吃点。这次到一家有海鲜大咖的地方点了个中份的三个人吃,直接就是把海鲜煮好放到锅里加点汤用桌上电磁炉跟火锅似的煮着吃,吃到一半下边一层一弄开都是这样的,全是没处理的贝类外壳这样,看着都恶心,这东西要是单独杀好再放进去,多脏都能接受因为就是个容器,但是这东西在跟火锅一样的锅里跟其他吃的一起煮着吃??直接抑郁了……腹泻,肚子疼,打电话跟食药监反应,人家认我说,看了图片觉得是正常的,不影响食品安全法?我不太理解?这都不影响食品卫生安全?我花钱买的这个吃?我不太理解有没有大神给我解答一下,太欺负人了一听说外地的,就这样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