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矿业权价值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的概念
根据《矿业权评估技术基本准则》和《确定评估基准日指导意见》,矿业权价值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是指矿业权价值评估结论运用于经济行为的时限,应考虑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市场价格水平的变化等因素确定。
二、矿业权价值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的决定因素
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的长短,是根据评估目的和预计评估对象的市场价格变化程度来确定的。
1)如果评估对象和市场价格参数变动较大,评估结论变化也大,则其使用有效期相对就短;
2)如果评估对象和市场价格参数变动较小,评估结论变化也小,则使用有效期相对就长;
3)如果评估报告超过了其有效期还未被使用,此时就应当重新评估。
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不同于评估报告的有效期或评估责任期限,评估报告的有效期是界定评估行为责任的期限。
三、矿业权价值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的确定原则
根据《矿业权评估技术基本准则》和《确定评估基准日指导意见》,矿业权价值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的确定原则为:
1、当矿业权价值评估基准日为现在时点时,一般情况下,评估结论使用的有效期限自评估基准日起原则上不超过1年。
特殊情形下:
1)对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涉及的矿业权价值评估,可根据相关规定或协议确定;
2)对于企业股权转让、资产组合转让涉及的矿业权价值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应考虑与其它专业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一致;
3)对于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司法领域涉及的矿业权价值评估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矿业权价值评估基准日为过去或将来时点时,一般情况下,无使用有效期限。
根据《矿业权评估技术基本准则》和《确定评估基准日指导意见》,矿业权价值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是指矿业权价值评估结论运用于经济行为的时限,应考虑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市场价格水平的变化等因素确定。
二、矿业权价值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的决定因素
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的长短,是根据评估目的和预计评估对象的市场价格变化程度来确定的。
1)如果评估对象和市场价格参数变动较大,评估结论变化也大,则其使用有效期相对就短;
2)如果评估对象和市场价格参数变动较小,评估结论变化也小,则使用有效期相对就长;
3)如果评估报告超过了其有效期还未被使用,此时就应当重新评估。
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不同于评估报告的有效期或评估责任期限,评估报告的有效期是界定评估行为责任的期限。
三、矿业权价值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的确定原则
根据《矿业权评估技术基本准则》和《确定评估基准日指导意见》,矿业权价值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的确定原则为:
1、当矿业权价值评估基准日为现在时点时,一般情况下,评估结论使用的有效期限自评估基准日起原则上不超过1年。
特殊情形下:
1)对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涉及的矿业权价值评估,可根据相关规定或协议确定;
2)对于企业股权转让、资产组合转让涉及的矿业权价值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应考虑与其它专业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一致;
3)对于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司法领域涉及的矿业权价值评估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矿业权价值评估基准日为过去或将来时点时,一般情况下,无使用有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