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阳光100小区三期公馆区的临街商铺与小区内是完全隔离的。商铺自设计开始,就只有临街大门,而没有任何窗子和通风设备。根据《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商业用气设备应安装在通风良好的专用房间内。这些商铺显然不符合用气规范,故规划设计时,就没有配备燃气管道等相应设施。然而,长沙新奥燃气却居然为了不法商户的2万蝇头小利,将公共安全的底线抛诸脑后,顶着小区100多户群众3天的愤怒声讨,仍强行挖断小区道路,从小区管道违法为商铺供气,活生生的在小区旁安装了一个定时炸弹。作为一个“吃群众饭”的公共服务企业,如此漠视群众利益和诉求,为了2万元小利,就可以把政治意识、安全意识,法治意识、群众意识等全部抛弃!简直毫无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