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什么是网络暴力”,法律虽然没有给出确切的定义,但通常认为,网络暴力指的是网民以键盘和鼠标作为武器,以互联网络为载体,发表不负责任甚至捏造的煽动性、攻击性言论、图片、视频等信息,丑化、诽谤、污辱、谩骂当事人,或者对某些自认为不道德的现象在网络上进行“人肉搜索”乃至谴责,侵犯当事人隐私,造成当事人伤害的行为等等就是网络暴力的真实写照。
随着网络科技的发展,除了传统的电脑上网外,还有手机和其它便携式网络设备在这个群体中日益普及,多元化的网络通讯工具,可以让人们基本上做到随时随地地交流信息,这些工具无疑也会起到了放大和推波助澜的效应,科技的双刃剑作用也正在于此。
网络和传统媒体的不同在于它具有相对自由和宽松的环境,这也是网络管理者秉持的客观和宽容的态度。在传统媒体中不能说的话,我们可以在这里说;在传统媒体中不能发的牢骚我们可以在这里发。在这里,你可以舒一己之见,可以逞一家之言,甚至可以信口开河,可以偏激、愤恨,可以嬉笑怒骂,但是有一点我们必 须谨言慎行地遵守,那就是不能由着自己的性子做那些有违这个国家法制明令禁止的事情。众所周知的是, 没有一个国家能自由到任我们胡作非为的程度,换句话说,即便是那些自诩民主自由的西方国家也不允许的。
网络暴力的产生主要是因为网民的非理性行为占据了重要的原因,“水军”能够轻而易举的牵着群众、牵着舆论的鼻子走正是了解网民的非理性心理。他们没有对事物的主观判断,没有正确的价值观占位,缺少分辨是非的能力,总认为人数多的说的就是对的,事实观点上就应该是少数服从多数。殊不知,正是这种无知,把舆论的天平偏向了错误的一端。因此,综合社会各界力量,全面推行道德教育,特别是网络道德的针对性教育,提升我国公民素质水平。道德教育不能脱离社会实际存在,社会必须要形成较为良好的道德风尚,进一步形成良好的网络法制环境和道德氛围,助力网络道德教育。因此,个体乃至群体的理性意识提升是对于网络暴力进行预防和控制的重要手段。这对于网民自身而言,也是大有裨益的。
根本上,网络暴力就是现代网民丧失主见,依附于短视频无脑获取信息,无论对错,人云亦云,未经过调查,在无证据的情况下判定他人“有罪”。则我认为在依附短视频无脑获取信息的时代,中国网民的主见已经丧失,只懂得依靠部分别有用心者发布的造谣侮辱信息来获取错误信息,从而产生信息差,导致网络暴力。舆论已经将自己认为是法院的判决是圣旨殊不知未经法律判决认定,一律不能认定为有罪或有过错,未网络暴力的成因也就在这里了,人人云亦云,看到大家都在进行网络暴力对同一个人,则自己也会跟风去网络暴力他人。部分中国网民已经失去了独立思考能力。毫无个人主见,依附他人给出的错误信息,作出判断或完全参照他人判断。对无辜者以舆论的重击,对有罪者以舆论的宽容。这也就是我为什么认为舆论能监督法律,但永远不能裹挟法律。
面对现实网络暴力问题,以及未来网络社会的飞速发展,我们需要高度警惕、未雨绸缪,既要认识到网络强大的生命力、创造力也要亦要清醒看到潜伏在网络下的安全隐忧。让民众享受到安全无虞的网络环境,遏制网络暴力,保护人民群众,乃是刻不容缓的紧急任务。
随着网络科技的发展,除了传统的电脑上网外,还有手机和其它便携式网络设备在这个群体中日益普及,多元化的网络通讯工具,可以让人们基本上做到随时随地地交流信息,这些工具无疑也会起到了放大和推波助澜的效应,科技的双刃剑作用也正在于此。
网络和传统媒体的不同在于它具有相对自由和宽松的环境,这也是网络管理者秉持的客观和宽容的态度。在传统媒体中不能说的话,我们可以在这里说;在传统媒体中不能发的牢骚我们可以在这里发。在这里,你可以舒一己之见,可以逞一家之言,甚至可以信口开河,可以偏激、愤恨,可以嬉笑怒骂,但是有一点我们必 须谨言慎行地遵守,那就是不能由着自己的性子做那些有违这个国家法制明令禁止的事情。众所周知的是, 没有一个国家能自由到任我们胡作非为的程度,换句话说,即便是那些自诩民主自由的西方国家也不允许的。
网络暴力的产生主要是因为网民的非理性行为占据了重要的原因,“水军”能够轻而易举的牵着群众、牵着舆论的鼻子走正是了解网民的非理性心理。他们没有对事物的主观判断,没有正确的价值观占位,缺少分辨是非的能力,总认为人数多的说的就是对的,事实观点上就应该是少数服从多数。殊不知,正是这种无知,把舆论的天平偏向了错误的一端。因此,综合社会各界力量,全面推行道德教育,特别是网络道德的针对性教育,提升我国公民素质水平。道德教育不能脱离社会实际存在,社会必须要形成较为良好的道德风尚,进一步形成良好的网络法制环境和道德氛围,助力网络道德教育。因此,个体乃至群体的理性意识提升是对于网络暴力进行预防和控制的重要手段。这对于网民自身而言,也是大有裨益的。
根本上,网络暴力就是现代网民丧失主见,依附于短视频无脑获取信息,无论对错,人云亦云,未经过调查,在无证据的情况下判定他人“有罪”。则我认为在依附短视频无脑获取信息的时代,中国网民的主见已经丧失,只懂得依靠部分别有用心者发布的造谣侮辱信息来获取错误信息,从而产生信息差,导致网络暴力。舆论已经将自己认为是法院的判决是圣旨殊不知未经法律判决认定,一律不能认定为有罪或有过错,未网络暴力的成因也就在这里了,人人云亦云,看到大家都在进行网络暴力对同一个人,则自己也会跟风去网络暴力他人。部分中国网民已经失去了独立思考能力。毫无个人主见,依附他人给出的错误信息,作出判断或完全参照他人判断。对无辜者以舆论的重击,对有罪者以舆论的宽容。这也就是我为什么认为舆论能监督法律,但永远不能裹挟法律。
面对现实网络暴力问题,以及未来网络社会的飞速发展,我们需要高度警惕、未雨绸缪,既要认识到网络强大的生命力、创造力也要亦要清醒看到潜伏在网络下的安全隐忧。让民众享受到安全无虞的网络环境,遏制网络暴力,保护人民群众,乃是刻不容缓的紧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