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空调吧,
为什么住户会感觉家中供暖后依旧温度不高?
发布日期: 2023- 10- 12 14: 17
信息来源: 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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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日照市供热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在室外温度不低于供热系统最低设计温度、建筑围护结构符合当时采暖设计规范标准和室内采暖系统正常运行条件下,供热企业应当保证采暖供热期内用户卧室、起居室的温度不低于18℃。建议用户可以先自行测温,根据《日照市供热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要求自行进行测温:对居民室内供热温度进行测量,测温时间应当为每日八时至十一时和十四时至二十一时,在门窗正常关闭一小时以上的情况下,将计量器具置于被测房间中央距离地面一米处,计量器具的稳定读数为实际供热温度。若用户按照上述方式自测的温度不达标,根据《日照市供热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 用户认为室内温度不达标的,可以向供热企业提出温度检测要求,供热企业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热用户应当配合供热企业调试测温工作,拒不配合的视为室内温度达标。用户室内气温检测结果应当由双方签字确认。用户无正当理由不配合测温或者不在测温记录上签字的,视为当日温度合格;供热企业未能及时检测、不在测温记录上签字或者不存留测温记录的,视为当日温度低于十四摄氏度。对测温结果有异议的,异议方可以委托具备室温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第三方机构受理用户测温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供热企业参加检测。检测费用由委托方先行垫付;因供热企业原因导致室内温度不达标的,由供热企业承担检测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