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实施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时,如拘留,应当及时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1.如果实施强制措施的公安机关能够当场告知当事人家属,应当立即通知。
2.如果无法当场告知,应当在实施强制措施后立即通过电话、短信、传真等方式通知。
3.在特定情况下,如身份不明、拒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者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通知时,可以不予通知,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无法通知家属的情况。
4.如果违法者不提供家人的信息和联系方式,民警可以不通知家人,但需要在附卷的决定书中注明。
1.如果实施强制措施的公安机关能够当场告知当事人家属,应当立即通知。
2.如果无法当场告知,应当在实施强制措施后立即通过电话、短信、传真等方式通知。
3.在特定情况下,如身份不明、拒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者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通知时,可以不予通知,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无法通知家属的情况。
4.如果违法者不提供家人的信息和联系方式,民警可以不通知家人,但需要在附卷的决定书中注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