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亨利被华人堂口(Tongs)所指控的身份可能不是卧底,而是线人。
按照王哲云的原话:“Your friend was a goverment informer”(你们的朋友是政府的线人)。以及后续的对话,可以认为堂口/三合会所得到的消息是,亨利是为“联邦毒管局(Federal Bureau of Narcotics)”工作的线人。
虽然很多吧友看多了犯罪题材应该已经知道这回事了,不过线人和卧底不太一样,卧底(Undercover)是原本就是执法机构的人员被派往潜入犯罪组织当中,而线人(Informant)则是原本就是犯罪组织的人员,但是被执法机构因利益或者人身安危收买之后为执法机构有偿/无偿提供线索。虽然两者在道上都被叫做“内鬼”(Rat),但是不太一样。线人的道德准则相对来说更低下,因为他们原本就是犯罪者,又多数是因为钱而出卖自己人,而卧底原本就是警察或者探员,是隐瞒身份潜入的(一般来说训练也肯定比黑帮出身的强)
因此,如果堂口的指控属实,那么亨利对他自己加入黑手党生活的自述应该说真实的,但是从某个时间点开始,作为黑手党的亨利就收了联邦机构的好处,或者因为其他个人原因,在背后出卖了意大利黑手党和华人堂口的信息,并且因此捅出了维托三人组和堂口的白粉交易,而不是他本来就是FBI的探员或者警察如何如何。
这个“联邦毒管局FBN”也不是FBI,虽然名字几乎一模一样。联邦毒管局是1930年成立的,受美国财政部管理的反毒机构,此外,美国食药监局底下也有一个毒管机构叫做“滥用药物管理局(Bureau of Drug Abuse Control)”,两者直到1968年才合并为司法部底下的同一个机构,也就是如今DEA的前身。在黑手党2主线的1951年,FBN就是美国负责如今DEA相关职责的一个机构。除此之外,亨利是FBN线人这回事,按照王哲云的说法,就是堂口在FBN内部的“关系人”泄露给他们的,可见犯罪组织在联邦机构内也有自己的线人(可以参考《火线重案组》里希腊人黑帮和FBI的联系)。
按照王哲云的原话:“Your friend was a goverment informer”(你们的朋友是政府的线人)。以及后续的对话,可以认为堂口/三合会所得到的消息是,亨利是为“联邦毒管局(Federal Bureau of Narcotics)”工作的线人。
虽然很多吧友看多了犯罪题材应该已经知道这回事了,不过线人和卧底不太一样,卧底(Undercover)是原本就是执法机构的人员被派往潜入犯罪组织当中,而线人(Informant)则是原本就是犯罪组织的人员,但是被执法机构因利益或者人身安危收买之后为执法机构有偿/无偿提供线索。虽然两者在道上都被叫做“内鬼”(Rat),但是不太一样。线人的道德准则相对来说更低下,因为他们原本就是犯罪者,又多数是因为钱而出卖自己人,而卧底原本就是警察或者探员,是隐瞒身份潜入的(一般来说训练也肯定比黑帮出身的强)
因此,如果堂口的指控属实,那么亨利对他自己加入黑手党生活的自述应该说真实的,但是从某个时间点开始,作为黑手党的亨利就收了联邦机构的好处,或者因为其他个人原因,在背后出卖了意大利黑手党和华人堂口的信息,并且因此捅出了维托三人组和堂口的白粉交易,而不是他本来就是FBI的探员或者警察如何如何。
这个“联邦毒管局FBN”也不是FBI,虽然名字几乎一模一样。联邦毒管局是1930年成立的,受美国财政部管理的反毒机构,此外,美国食药监局底下也有一个毒管机构叫做“滥用药物管理局(Bureau of Drug Abuse Control)”,两者直到1968年才合并为司法部底下的同一个机构,也就是如今DEA的前身。在黑手党2主线的1951年,FBN就是美国负责如今DEA相关职责的一个机构。除此之外,亨利是FBN线人这回事,按照王哲云的说法,就是堂口在FBN内部的“关系人”泄露给他们的,可见犯罪组织在联邦机构内也有自己的线人(可以参考《火线重案组》里希腊人黑帮和FBI的联系)。